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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人之前在一間診所上班, 上個月初,診所內一群女助理在LINE群組上瞎起鬨,(共3人) 你一句我一句,亂喇叭對醫生下藥,這樣醫生上班不能專心, 就可以納涼,講一講一時興起,大家又開始罵醫生爛人、臭老頭之類, 不過因為只是喇叭嘴,所以現實沒有發生什麼事。 後來一人離職,只剩下內人和另一人(以下簡稱甲), 在月底時甲為了討得醫師娘的歡心,把整個群組的內容給醫師娘看, 醫師娘大怒,罵說他們跟鄭捷一樣,要找律師控告他們三個, 內人現在擔心的睡不著覺,想請問的是, 一群人窩在群組裡面亂講上述內容,犯了那些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1.24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4667899.A.C4F.html ※ 編輯: shrines (114.34.11.246), 07/07/2014 01:41:25
KKyosuke:一般來說不會有事 07/07 03:37
boards:誹謗罪 07/07 04:54
KKyosuke:沒有散布於眾不會合致誹謗罪 07/07 04:57
miroprespoka:請參考樓下此文有詳細見解:  07/07 05:52
miroprespoka:目前看來當務之急, 不要讓醫生娘真的氣到去<提告> 07/07 05:54
miroprespoka:建議先私下跟她說:當時非故意的可以跟她道歉 07/07 05:55
miroprespoka:或請吃飯,保證以後不再犯等.... 若真的被告再私信 07/07 05:56
miroprespoka:詢問, 我會跟你說該如何解決...謝謝 07/07 05:57
miroprespoka:[最近]版上 Redwing@自稱律師案@ 就是相關案件 07/07 05:59
miroprespoka:http://imgur.com/mv6Dyh2,3HvlmUD 還在查的<律證> 07/07 06:01
miroprespoka:目前版上出現很多自稱律師的人,要注意此點. 07/07 06:03
dragon8332:聽樓上的就... 呵呵 07/07 06:25
niceshotse:拜託樓樓上,你要洗版已經有專文給你洗了,請你不要來影 07/07 06:44
niceshotse:響別人發問與回答的權利好嗎? 07/07 06:45
miroprespoka:請參考 Lifelaw版 07/07 06:47
miroprespoka:在下是否回答的有錯, 自有公正, 由原PO文者評估 07/07 06:48
niceshotse:參考啥?你被水桶那篇? 07/07 06:48
niceshotse:你要回答當然是你的自由,但是你一直PO與問題無關的連結 07/07 06:49
niceshotse:而且重複貼,就叫做洗版洗文,你要洗請去專文慢慢洗好嗎? 07/07 06:50
niceshotse:搞分身來洗文就代表你很厲害嗎? 07/07 06:51
miroprespoka:版友有權力發言, 但發言請自重, 違法者依法提告 07/07 08:36
miroprespoka:請參考lifelaw 版及 lawyer版 07/07 08:57
niceshotse:版友有發言權利,但是沒有洗文的權利 07/07 09:10
niceshotse:你別的帳號因違反版規被水桶,卻另用帳號繼續洗文 07/07 09:11
niceshotse:沒有檢討自己失當的行為,請問你自重了嗎? 07/07 09:12
lukehong:阿在生活法律板跟本板都被水桶還開分身亂板 07/07 09:53
lukehong:連板規都不懂還期待能懂法律? 07/07 09:54
niceshotse:版規都不遵守了,能期待守法嗎? 07/07 09:54
※ 編輯: shrines (114.34.11.246), 07/07/2014 12:07:04
chickengoge:守的是自創法條吧 07/07 12:22
miroprespoka:本年度司律界的奇聞..[140.112.24 自稱律師案] 07/07 13:15
lukehong:恭喜樓上生活法律板半年水桶+鬧板認定 07/07 13:19
lukehong:雖然這種成就不算什麼奇聞 07/07 13:20
miroprespoka:我是很認真在回答我的問題 07/07 14:09
miroprespoka:相關問題如: 鸚鵡案 http://ppt.cc/j2XV 07/07 14:09
miroprespoka:鸚鵡有沒有罪? 要先道歉還是弄到要提告? 07/07 14:10
lukehong:鸚鵡非刑事法之當事人 你會被玉萍檢座洗臉叫你回去好好 07/07 14:52
lukehong:學法律 07/07 14:52
miroprespoka:完全看不懂lukehong再回答的目標及方向. 07/07 14:57
swattw:沒有人看的懂m先生在寫甚麼東西 07/07 14:58
lukehong:對鸚鵡論刑事罪名XD 你真的有學法律? 07/07 15:01
swattw:用我這種高中程度的回答你,鸚鵡不是人啦,刑法對象是人( 07/07 15:03
swattw:若比喻錯誤煩請其他專業法律人士為我指正) 07/07 15:03
miroprespoka:鸚鵡是過失還是故意? 07/07 15:10
sindyevil:不要躲在別人的文內推文問問題,這會影響到人家的權益。 07/07 15:16
sindyevil:另外,發問者要對答覆者的回達作判斷取捨是沒錯啦,但是 07/07 15:16
sindyevil:引述內容貼文和争點有關嗎?且就是因為不懂才提問,不要 07/07 15:16
sindyevil:製造發文者的困擾啦! 07/07 15:16
sindyevil:不是人哪來主觀認定啊,要讓鸚鵡啄小米喝小酒娓娓道來牠 07/07 15:18
sindyevil:的心內話嗎? 07/07 15:18
KapH98:請參考玉萍檢座最新對話... 07/07 16:14
niceshotse:sindy姊,您也怒了....XD 07/07 16:22
KapH98:到時 台瑞哥 也出來了...那天突然衝出來兩人互罵.. 07/07 17:44
KapH98:真的事讓人津津樂道.... 07/07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