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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過世時,子孫們有辦理拋棄繼承 但是孫女懷孕中寶寶未出世 現下寶寶出生了 還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謝謝大家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200.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4830402.A.D79.html
maniaque:孫女的小孩,是曾孫吧,曾孫有在四個順位嗎?? 07/08 22:53
djp:如果子輩、孫輩都拋棄繼承,則曾孫就有繼承權了 07/08 23:05
emily20:腹中胎兒出生後要拋棄,法院網站有寫。 07/08 23:30
maniaque:順位1卑子女,順位2父母,順位3兄弟姊妹,順位4祖父母 07/09 08:18
yuusnow:順位1是直系血親卑親屬,沒說一定是子女呀.... 07/09 13:02
yuusnow:他是曾孫,子女跟孫子女都拋棄了,當然就是輪到曾孫了@@ 07/09 13:02
maniaque:四順位都拋棄了,哪來的第五順位繼承權???? 07/09 18:28
djp: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包含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 07/09 22:59
djp:以親等近的優先繼承 07/09 23:00
djp:曾孫子女,算在第一順位 07/09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