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ogflower (蛙裡看花)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民法184不法侵害他人的"不法"定義是?
時間Fri Jul 18 08:54:20 2014
請問民法184條第一項前段: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請問所謂的"不法"是要明確地違反哪一條法規嗎?
是要構成刑事上不法的可能嗎?或是民事上不法?或是行政法規的違反也算呢?
還是只要侵害到他人權利者都算是不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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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Kyosuke:除了侵害他人權利以外 還要違反法律禁止的規定 07/18 09:37
→ KKyosuke:所以阻卻違法事由可以阻卻不法 07/18 09:38
推 a9301040:侵害權利原則不法。除非有阻卻違法事由。 07/18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