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關於家事案件, 法院審理主要是考量「血統真實」及「保障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這兩項原則,一般來說 ,前者是優先考量對象。 認領,大概可分為自願的及被迫的兩種, 自願的,辦理登記即可,相關事項可到戶政事務所查詢, 被迫的,就是依民法第1067條、家事事件法第66條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原PO的問題,應該是指生母可否拒絕生父認領? 目前多認為認領是一種「單獨、不要式行為」,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時,無須非婚生子女 及生母之同意,且一經生父為認領之表示或生父有撫育之事實,即生認領之效力。戶籍法 第15條雖規定認領必須辦理登記,但並非生效要件,至多是在訴訟上被視為是一種證明方 法。 另外基於血統真實原則,多數意見認為生母或非婚生子女不得拒絕有真實血緣生父的認領 ,縱使拒絕(否認)認領,將來生父也可以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假如真有血緣關 係的話)。 另外一個問題,或許是擔心生父會不會爭奪監護權, 這就涉及「保障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考量, 目前實務個案中,法院同意由母親實施監護、父親負擔扶養費用的例子,有相當多,這就 是另一個問題了。 至於其他日後繼承(法定限定繼承)或扶養(民法第1118條之1)問題,這幾年相關法律 都有修正,其實對子女來說,已不像以前那樣苛刻(例如父債子還),應該不用太擔心。 因為對家事事件不是特別熟悉,只能大致回覆如上, 其餘的就留待其他神人來補充吧! ※ 引述《fascinatjok (我是幸福的)》之銘言: : ※ 引述《fascinatjok (我是幸福的)》之銘言: : : 女方,目前懷孕4個月, : : 碰到了一個不想負責任的男方,(會動手,會恐嚇) : : 男方又怕孩子出生以後會分財產, : : 所以揚言等孩子出生後辦理生父認領~~ : : 讓女方很擔心 : : 請問男方能要求生父認領嗎?? : : 女方經濟足夠養孩子,不需要贍養費, : : 只是單純的想生下孩子,養大孩子~~ : : 感恩各位大大~~ : 事情是這樣的,生母目前懷孕4個月,生父希望拿掉小孩,生母不願意,生父就說,即使 : 小孩生下來,我也會打官司搶小還的監護權,不會讓小孩來分財產的 : 後來生父甚至還恐嚇生母,要開車撞她和孩子,讓生母嚇到不能吃不能睡,去警局報案… : … : 當媽媽的當然害怕孩子落入這樣的爸爸手中,所以才會有這個問題,難道懷孕過程不聞不 : 問,隨時跳出來要當爸爸,都可以嗎… : 目前生母已通報家暴案件,由社工介入 : 因為之前生父動手傷人(有驗傷單)…… : 保護令正在申請中,只是當媽媽的都會害怕孩子被搶走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124.4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7632590.A.466.html
fascinatjok: 聽起來男生要認孩子,還真是容易…… 08/10 12:26
count52: 不對喔 生母與孩子的關係視為婚生 無庸認領 比生父更強 08/10 13:33
KKyosuke: 因為認領對孩子有好處 08/10 14:18
fascinatjok: 那每個月匯個1000到,10個單親媽媽戶頭,老了就有10 08/10 15:04
fascinatjok: 個小孩對你有撫養義務了 08/10 15:05
count52: 那個不是這樣的 請不要意氣用事 法律都有規定的 08/10 15:11
count52: 扶養的順序與義務人都有規定 絕不是隨便就產生的 08/10 15:14
sindyevil: 那十個單親媽媽的孩子跟匯款人有親子關係? 別太意氣用 08/10 16:46
sindyevil: 事啦 08/10 16:46
depravity: 何必阻止人家愛心捐款 XD 08/10 18:23
fascinatjok: 只是好奇,原來不用經生母同意生父就能認領,原來法 08/10 20:17
TheMidnight: 你沒看清楚前提媽,真實血統啊 08/10 20:22
TheMidnight: 你要去哪跟10個單親媽媽的小孩弄出真實血統= =? 08/10 20:23
niceshotse: 不要說10個,能有三個有血緣關係的小孩,每個還是不同 08/10 20:36
niceshotse: 的媽生的,這樣就已經很強了 08/10 20:36
yuusnow: 樓上讓我想到高凌風...... 08/10 21:16
niceshotse: 他的子女不是幾乎都是婚生的?如果有非婚生的更強 08/10 21:22
fascinatjok: 那生父能強制孩子和他驗dna嗎 08/10 21:51
saikanga: 非婚生子女,好像只有生母和子女可以提「確認親子関係 08/10 23:25
saikanga: 之訴」,生父並無權起訴哦 08/10 23:27
saikanga: 民法第1067條 08/10 23:31
count52: f大阿 你的問題一開始那篇文章我就有推文說家事法68條1項 08/10 23:59
count52: 生父有權起訴阿 認領確實是不要式 但一但有爭執 生父即有 08/11 00:00
count52: 確認利益 為何不能提確認之訴? 08/11 00:00
saikanga: 生父只有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不利益」,不是嗎? 08/11 00:14
depravity: y大 妳想到高凌風為何我想到的是 宣明智 = = 08/11 00:31
count52: 不一定阿 如果是生父想要子女 生母否認 誰說是不利益? 08/11 01:02
count52: 再說生父如果認領了孩子 以後也可以請求扶養 08/11 01:04
count52: 從訴訟法的角度 只要原告私法上法律關係之不確定可以藉由 08/11 01:18
count52: 確認之訴除去 就是有利益了 08/11 01:18
KKyosuke: 認領跟請求扶養兩回事 08/11 01:54
sindyevil: 有個點給去思考,多一個人可以做為請求扶養的對象,對未 08/11 10:09
sindyevil: 成年子女本人是有利還不利,除了後續的對生父的扶養義務 08/11 10:10
sindyevil: 有爭議外,除非家暴等個案狀況外,難說不利. 08/11 10:10
sindyevil: 血統真實這點很難抗拒. 08/11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