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gsh: 那根本不用引用法條啊,就你所說完全可以證明房子完全沒有他 08/12 23:19
→ tgsh: 任何一點財產權,甚至根本不用他同意吧...只是他如死賴著不 08/12 23:21
→ tgsh: 走的事實問題比較嚴重...這應該不是法律問題 08/12 23:21
推 cccwei: 借住是有償還無償啊? 08/12 23:22
→ cccwei: 無償的話... 民法第470條+767條 08/12 23:22
→ cccwei: 有償的話 民法第450條+767條 08/12 23:24
→ frag: 如果水電需他自付但從不收房租,應該是無償? 08/12 23:24
→ frag: 謝謝回覆,因為已經預設親戚的態度會很盧 08/12 23:26
→ frag: 所以想問說有沒有什麼有力的說辭(當然是要在合法的範圍內) 08/12 23:27
→ niceshotse: 處理事情不要先預設,談過之後再說,不然會把事情複雜化 08/12 23:59
→ ixixet: 如果不怕得罪親戚,找律師提告排除侵害,自己來則注意細節 08/13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