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ilva: 你要養狗,但媽媽不准養狗。所以,你會養這隻狗吧? 08/23 10:33
→ maniaque: 假如今天這是你們兩個的小孩,以法院觀點的話 08/23 10:34
→ maniaque: 法官應該會把撫養權判給男方 08/23 10:34
→ maniaque: 一來你自己養自己都有問題了(請看台端文章第三行) 08/23 10:34
→ maniaque: 再來,養狗看醫生,美容,帶狗散步等,都需要投注大量關懷 08/23 10:35
→ maniaque: 你們分手後,你只剩下一個人,您要如何兼顧腳色呢??? 08/23 10:35
→ kilva: 但小狗是物,應該適用民法的共有物分割。 08/23 10:35
→ maniaque: 男方有"一整個家庭的協助",可以做到..... 08/23 10:36
→ maniaque: 您,一個人,可以嗎??? 08/23 10:36
→ maniaque: k大,既然是物,那是要走變價拍賣,價金均分嗎?? ^_^ 08/23 10:37
→ maniaque: 確定不會被狗本跳出來大罵冷血? ^_^ 08/23 10:37
→ kilva: 不過即使小狗分配給前男友,妳也可以要求適當的補償金額。 08/23 10:38
→ kilva: 這是「事實」,即使不合情,但我確認這是合理合法的。 08/23 10:39
→ kilva: 而且原貼也承認她擁有的是小狗的「所有權」。 08/23 10:41
→ kilva: 反之,若小狗判決分配給妳,前男友也可以做相同要求。 08/23 10:44
→ rockywalker: 動產不以登記為要件,所以晶片登記誰不是重點;兩人 08/23 10:47
→ rockywalker: 各出資一半,各擁有二分之一。既然狗不能分割,那就 08/23 10:48
→ rockywalker: 看法院怎判吧,只是無論如何,取得狗的一方都必須向 08/23 10:48
→ rockywalker: 對方返還一半的狗錢、必要及有益費用(飼料、健檢...) 08/23 10:50
→ Erica0410: 所以各位是說,晶片所有權不是重點了是嗎? 08/23 11:09
→ niceshotse: 用機車舉例,如果你和前男友當初合資買了一台機車並登 08/23 11:15
→ niceshotse: 記在對方名下,你覺得分手後對方說機車是他獨有的這樣 08/23 11:15
→ niceshotse: 合理嗎?你會服氣嗎? 08/23 11:16
→ sindyevil: 你可以選擇付他錢買斷,然後不要遺棄牠。 08/23 11:30
→ sindyevil: 如果付不起養不起且留不起,請和男友好好討論安置之道 08/23 11:32
→ sindyevil: ,他是生命請予以尊重。 08/23 11:32
推 PURRMI: 推樓上 08/26 10:28
噓 cute101037: 動產不動產都依樣,究竟是誰的,登記只是證據而已 08/28 02:12
→ cute101037: 就算不動產登記在他名下,也不代表就是他的,,,,, 08/28 02:13
→ cute101037: 反之,登記就是ㄧ個強而有力的證據^^比如動產的摩托車 08/28 02:14
→ cute101037: 登記在你名下,對方說是他的...你覺得法官相信誰的話? 08/28 02:14
→ cute101037: 狗狗晶片登記在你名下,就看你的本性了,你要是說狗是你 08/28 02:15
→ cute101037: 的,以前男女朋友時期,男友無償自願給狗狗吃東西... 08/28 02:16
→ cute101037: 那你男友就是人狗兩失了.....他給狗狗吃東西要你給錢 08/28 02:16
→ cute101037: 也是很難拉....看你跟你男友誰比較會說話..... 08/28 02:17
→ cute101037: 比較奇怪是為何要爭狗? 兩個人都依樣喜歡狗? 08/28 02:18
→ cute101037: 狗狗雖不是人!!但要是我當法官我就請兩邊一起叫 08/28 02:19
→ cute101037: 狗狗來這 爸爸愛你 媽媽疼你 看狗狗喜歡被愛還是被 08/28 02:20
→ cute101037: 疼 順便問 爸爸媽媽要不要 在一起@@ 唉 08/28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