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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想請問各位前輩 小的今天搭公車時 遇到一個疑似精神不正常男子 拿著一把雨傘 (大太陽天)從舉止我很肯定他精神應該有異狀 他向我問路 基於害怕我也告訴他 最後我們一起搭的是同一班市民接駁車 結果 我坐車 背向他 我問旁邊的乘客下一站到了嗎 那個男子說:"你可以這站下車用走的" 我回頭看到他 又害怕的轉回來 他好像不太高興 過了一兩分鐘我就聽到很大聲 胚 一聲 我轉過頭看 旁邊乘客表情怪怪的 我沒多想 一分鐘後我下車了 我摸背濕一塊 應該不是汗 請問這種情況我能告他求償嗎(那件衣服是我媽送我的) 我感覺我沒得罪別人 他這樣的行為很汙辱我 很想讓他賠一筆錢 讓他知道好人不能欺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5.21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9302903.A.C6C.html ※ 編輯: zennez (180.217.15.214), 08/29/2014 17:02:17 ※ 編輯: zennez (180.217.15.214), 08/29/2014 17:02:58
KKyosuke: 沒證據 08/29 17:09
衣服上有口水... 但現在已經乾掉 若做DNA 應該可以比對吧 ※ 編輯: zennez (180.217.15.214), 08/29/2014 17:29:36
KKyosuke: 哪可能為了這個去做DNA 08/29 17:30
niceshotse: 大太陽天拿著雨傘用來遮陽不正常??....... 08/29 19:27
aa182201: 公車可以調監視器 08/29 19:31
aa182201: 你要告的話快去報警吧~"~等幾天監視器就洗掉了 08/29 19:32
windwater: 對精神異常的人來說,有可能他不覺得這是汙辱,刑罰或 08/29 20:47
windwater: 民事求償對其嚇阻效果有限… 08/29 20:49
能撈他一筆就是爽 這種人不尊重別人 我就不尊重他的荷包 ※ 編輯: zennez (180.217.7.254), 08/29/2014 20:57:47
windwater: 要證明對方是故意對你吐口水,如果對方抗辯是不小心的 08/29 21:54
windwater: 就很難構成妨害名譽、毀損…。民事求償->洗衣費而已吧 08/29 21:56
saltlake: 過失為因不行嗎? 08/30 01:23
windwater: 刑法的毀損及妨害名譽罪只處罰故意犯 08/30 13:19
boards: 強制罪 08/30 21:32
sealoe: 以前我的法律通識老師, 因為當律師被對方潑糞 08/30 23:09
sealoe: 那個潑糞的, 在潑之前大喊小心小心, 最後只拿了洗衣費 08/30 23:09
sealoe: 似乎你不能證明對方故意, 頂多就是拿洗衣費而以 08/30 23:10
sealoe: 她大可以說 她說話時口水噴出剛好噴到你, 這種, 應該 08/30 23:11
sealoe: 連洗衣費都要不到 08/30 23:11
niceshotse: 水肥車的五大好處??? 08/31 21:48
vinmo: 告妨害名譽有可能,但你想撈一筆沒那麼容易,花錢花時間告 09/01 13:31
vinmo: 贏了,他身上沒錢,你還是只拿到債權憑證,這樣你爽嗎? 09/01 13:31
cute101037: 撈不到錢......很惜了,除非對方很有錢,腦子又正常 09/01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