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Kyosuke: 如果未經允許闖進家裡當然可以告侵入住宅 09/01 08:41
→ KKyosuke: 但是他要把衛浴拿走是他的權利 東西並不是你的 09/01 08:43
→ saltlake: 衛浴公司是向裝潢公司訂約 原波也是跟裝潢公司訂約 09/01 08:49
→ saltlake: 衛浴公司能因裝潢公司不給錢且原波不給拿走衛浴品 09/01 08:50
→ saltlake: 告原波侵占嗎? 原波不是善意第三人嗎? 09/01 08:50
推 KKyosuke: 工程又還沒完工 原PO根本沒有受領啊.. 09/01 09:31
→ KKyosuke: 現在只是東西放在他家裡而已 09/01 09:32
→ saltlake: 嗯~原來工程完成驗收前後還是有差 09/01 11:37
推 cute101037: 告他侵入住宅就夠了,竊盜..要有主觀意圖,及便動產交付 09/01 20:14
→ cute101037: 就移轉所有權,也沒有太大意義,你要比較會說話才能自己 09/01 20:15
→ cute101037: 打官司,去檢察署提告就告他 侵入住宅跟竊盜就好了 09/01 20:16
→ cute101037: 甚至你人在場不給他拿,他硬拿可告搶奪跟強盜^^ 09/01 20:17
→ cute101037: 然後檢察官會幫你看看當時情況對方的行為有多壞, 09/01 20:17
→ cute101037: 決定起訴他什麼罪 09/01 20:18
→ cute101037: 其實東西在你家你就是占有人,即便他有所有權(我認為 09/01 20:19
→ cute101037: 沒有)這樣的行為也是惡性重大。只是財產犯罪構成容易 09/01 20:20
→ cute101037: 固我國刑法有規定主觀 不法所有意圖。 09/01 20:21
推 KKyosuke: 惡性重大個鬼 有正當法律原因要拿走哪來的惡性重大.. 09/02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