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ukehong: 關鍵就是犯意聯絡 09/01 14:06
→ a9301040: 法律跟證明是兩個不同層次 09/01 16:07
→ sealoe: 所以 無法證明有犯意聯絡 基本上就不構成賭博? 09/01 16:15
→ sealoe: 以上面的例子, 如何證明有犯意聯絡? 09/01 16:16
→ sealoe: 除非在文件露馬腳, 或是被錄音, 不然哪個傻子會承認呢? 09/01 16:19
※ 編輯: sealoe (220.134.23.142), 09/01/2014 16:22:15
→ sealoe: 還有 法律跟證明是不同 是啥意思呢? 和我文中例子有相關? 09/01 16:24
推 lukehong: 甲想殺人給A吃威而鋼 乙想殺人給A吃硝化甘油 剛好害死A 09/01 18:19
→ lukehong: 沒有犯意聯絡下 甲或乙不會單獨構成故意殺人 09/01 18:21
→ lukehong: 你把不同人兜起來 就要有犯意聯絡 09/01 18:22
推 lukehong: 你的麻將網站跟麻將交易網站是不是同一人經營就是差別了 09/01 18:24
推 lukehong: 除非有特別理由 不然怎會有無聊人士為個麻將遊戲設個交 09/01 18:29
→ lukehong: 易網站呢? 09/01 18:29
→ sealoe: 當然不同人經營阿.... 09/01 20:38
→ sealoe: 法律沒有規定不准做無聊事不是? 09/01 20:39
→ sealoe: 那樣 不同人經營的麻將站&麻將交易站; 與天堂&8591 09/01 20:40
→ sealoe: 有啥區別? 09/01 20:40
→ sealoe: 更甚者 用8591交易, 只要購買者非麻將站經營者 09/01 20:46
→ sealoe: 基本上和現金交易遊戲有何區別? 09/01 20:48
推 lukehong: 區別就在犯意聯絡 你搞不懂就只是繼續鑽牛角間 09/02 00:28
我查了一下Google
4.犯意聯絡:指共同被告間對於被指之犯罪所發生之結果相互間有共同之認識,
而共同實施之意.
妳怎麼證明 "犯意聯絡"?
假設 我開了網路遊戲 我朋友是8591股東, 這樣 妳可以說我們有犯意聯絡?
是以現實生活的關係來評斷嗎? 還是以啥關係?
妳的犯意聯絡是否是指
A網站(遊戲)或其經營者 有導引 使用者到 B網站(交易站)換錢這件事情?
而如果有導引 則有犯意聯絡 如果沒導引 則無犯意聯絡
而 B網站"指明"到A網站"遊戲" 則無犯意聯絡?
因為在現實上 我舉個例子
天堂網站的確可能沒有導引到8591
到是 8591上面可是寫著
[天堂 102 安塔瑞斯-免服天堂] xxxxxxxx
而沒聽過警政單位關心過
換言之
A導引到B(不可), B可以導引到A(可)
A和B相連有犯意聯絡
B和A相連沒有犯意聯絡
是否是這個邏輯?
或者 犯意聯絡只是執法者的自由心證呢?
※ 編輯: sealoe (220.134.23.142), 09/02/2014 10:08:05
→ sealoe: 對於有些關心天堂的朋友, 我只是舉例子... 09/02 10:11
※ 編輯: sealoe (220.134.23.142), 09/02/2014 10:11:37
推 lukehong: 所以看證據 板友很早就跟你講了 09/02 10:31
→ sealoe: 應該說 我不太清楚哪些證據可以證明犯罪 09/02 10:34
→ sealoe: 因為 同一件事情 一個有犯法 一個卻沒有 哪些證據可以證明 09/02 10:34
→ sealoe: 恩, 我回頭看一下...有問題再提問好了 先在此感謝熱心的人 09/02 10:35
推 lukehong: 犯意聯絡不是看認不認識 資金往來 系統架構的討論都可 09/02 10:39
→ lukehong: 能是證據 09/02 10:39
推 lukehong: 把贓物拿到一個回收場賣 跟專設個回收場賣贓物 09/02 10:41
→ lukehong: 照你邏輯下是一樣的行為 但在法律評價下不是 09/02 10:42
→ sealoe: 所以 只要不是專門為特定遊戲設就等於沒有犯意? 09/02 18:39
推 ocean11: 不是 09/02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