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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最近很夯的餿水油事件製造廠商會觸犯哪條罪 我個人想到的是 刑法第191-1第2項 將已滲入、添加或塗抹毒物或其他有害人體健康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混 雜於公開陳列、販賣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法定刑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 餿水油有毒且有害人體健康無庸置疑,且油品屬於公然陳列販賣的飲食物品 但新聞好像都只寫到詐欺罪(5年以下) 怎麼都沒討論到千面人條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139.1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0320610.A.5DA.html ※ 編輯: Realism (61.70.139.128), 09/10/2014 11:43:56 ※ 編輯: Realism (61.70.139.128), 09/10/2014 11:46:15
YAHQQ: 因為垃圾政府說對人體無害 09/10 12:23
yunghao: 因為千面人條款不是在處罰製造者..想想千面人條款的立法 09/10 12:44
yunghao: 理由就知道了..硬套用會違反罪刑法定... 09/10 12:44
depravity: 這條是說 妳把東西參入別人在賣的東西 09/10 14:00
depravity: 不是你用這些東西做成產品來賣 09/10 14:00
niceshotse: 要用食品衛生管理法.... 09/10 15:17
sindyevil: 刑法191那條不是這樣用的... 09/10 16:17
原來立法理由有限定行為主體了...不然光看文義我覺得解釋得通阿... 該條第1項還有限定"他人"販賣的商品 不過製造者本身加毒不該當本條我覺得蠻不合理的 ※ 編輯: Realism (61.70.139.128), 09/10/2014 18:05:07
saltlake: 原波可以鼓勵立委立法 09/10 18:06
KKyosuke: 看文義就不通了 有沒有想過"亦同"的意思? 09/10 18:27
KKyosuke: 不用看立法理由 本文文義就指明行為主體了 09/10 18:28
cute101037: 罪那麼重,本來就只針對千面人,要不然你煎個蛋餅賣人 09/18 00:07
cute101037: 蛋過期了,你又知道蛋過期會有毒素,那你判個5年 09/18 00:08
cute101037: 全台灣的人有一大堆藥吃牢飯, 09/18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