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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七月底騎機車行經路口 為了閃一台轎車闖紅燈而犁田 導致左手腕粉碎性骨折 有路口監視器證明 的確對方闖紅燈 但是沒擦撞到 警察做筆錄說這樣不算事故 告訴我當時如果撞上去就不用釐清 一定是他錯 (我又不是傻了...能閃還撞上去) 我的邏輯告訴我這是因果關係... 工作方面就算了 醫藥費花了快七萬 只希望對方賠償我醫藥費就好了 我這樣合理嗎? 還是對方根本不用負責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110.9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1549659.A.271.html
kaky: 不用理警察啊....直接找對方或提告... 09/24 17:35
maniaque: 提告吧.... 09/24 17:40
ichbinryder: 快告下去,警察見解不一定正確 09/24 21:57
lesapaches: 只要有人證或有行車紀錄器拍到 就提告吧!! 09/25 04:10
wongluffy: 如能證明有因果關係,就提過失傷害罪吧! 09/28 16:56
wongluffy: 過失傷害罪屬告訴乃論,只有6個月。 09/28 16:56
cute101037: 哪有這樣的警察!!!!!不可思議,有因果關係拉 09/30 01:28
cute101037: 小心是錄影被銷毀^^ 09/30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