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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律師&準律師好~ 最近妹妹與男朋友分手了,男生一開始說小狗跟機車,妹妹要就給她, 可是之後卻反悔,先是把機車要回去,之後就一直吵著要把小狗要回去, 但是,小狗從一出生就在我家,到現在有三、四年了, 雖然一開始我妹他們會出飼料錢與一些雜費,但之後都是我姑姑出錢, 不管在照顧上或是金錢上,現在,男生主張因為小狗是他買的,他也擁有出生證明, 我姑姑跟男生說她花費許多時間與金錢在照顧上面,而且男生並沒有做到照顧的責任, 卻說我們家是心甘情願的幫他照顧狗,還說看飼料錢花了多少,要給我姑姑, 我也因為這事跟妹妹討論,但我妹也說小狗是他買的,他的東西,我們也說要跟 男生買狗,男生卻說不是錢的問題,堅持不賣。 我也曾提議上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卻遭到家人強力的反對,說是不要把事情鬧那麼大, 男生也曾放話要對我妹不利,我妹似乎也有把柄在男生手上,但她卻什麼都不肯說, 而且我妹跟男生交往的時候,都是男生給予金錢負擔日常開銷,我父母很怕男生來要錢。 現在,我妹說這個假日要把小狗還回去,我不知道該怎麼解決這件事, 我想要小狗留在我們家,畢竟小狗從小就在這裡,且大半時間都是我跟我姑姑在照顧, 我妹跟那男生只知道四處遊玩,很怕男生根本不會照顧小狗,就把小狗抓去賣或是送人, 請問,我該如何是好?在此先謝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35.8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5199366.A.5BA.html
T50: 晶片登記誰的名字啊,登記妳姑姑的就裝傻不要說狗是男方的 11/05 23:07
T50: 他沒證據也沒轍啦... 我想他應該不會努力蒐證去打官司 11/05 23:09
kaky: 為了狗牽扯不清還是要斷的乾乾淨淨? 11/05 23:10
沒有登記晶片...現階段我只想把小狗留在我們身邊,捨不得,小狗就像我的家人一樣,怕回去男生會虐待 ※ 編輯: k198858 (1.168.35.84), 11/05/2014 23:26:09
iscu: 照顧三四年了是嗎 就比照寵物店計費吧~~ 11/06 05:11
Ulster: 如果是他出錢買的那基本上就是他的 11/06 09:43
Ulster: 恐怕在法律上你們比較難站得住腳 11/06 09:43
watersea: 不會虐狗就讓他帶走吧 11/06 16:09
linmarkyu: 以買房的借名登記的案例來說 若是買方找房仲、繳納出租 11/06 17:21
linmarkyu: 而受讓人沒有任何的經手處理 僅繳納房貸 以上述的案 11/06 17:22
linmarkyu: 例以男方擁有小狗的出生證明 若是要透過法律訴訟 你 11/06 17:22
linmarkyu: 們很難要回來 畢竟小狗是男方買的 有所有權人. 以上 11/06 17:22
linmarkyu: 是我對法律的基礎認知 若是有誤 還望請各位指教 謝謝 11/06 17:23
depravity: 各法院判決 用 情侶(或類似的) 贈與 當關鍵字 11/06 18:21
depravity: 看別人怎麼處理吧 11/06 18:21
ocean11: 跟他說可以把狗還他,但是要跟他要這幾年照顧狗的費用 11/06 19:13
depravity: 然後行駛留置權 順便讓她越欠越多這樣嗎 XDDDDDD 11/06 19:46
lllssslll: 所有權的歸屬不是以誰出錢為判斷主因,頂多只能推論, 11/06 23:35
lllssslll: 出錢買狗的人是當初買賣契約的當事人而已。 11/06 23:37
lllssslll: 看小倆口當初有沒有類似將小狗贈與給你妹的約定, 11/06 23:38
lllssslll: 但這當然也需要證明,基本上全部都是證明問題。 11/06 23:39
lllssslll: 還有一個點可能可以用,那就是他說你妹要就給她吧, 11/06 23:41
lllssslll: 性質上確實是贈與了,而且贈與是要物契約,而你們也確 11/06 23:42
lllssslll: 實一直占有小狗,所以贈與成立且不得撤回,反悔無效 11/06 23:43
lllssslll: 民法第408條第1項的反面解釋,就是這個意思。 11/06 23:44
ocean11: de大真是懂我 wwwwwww 11/07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