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n800509 (能不能給我一首歌的時間)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性侵害 追訴期
時間Sun Nov 16 14:04:34 2014
之前看新聞有一個10歲女生被爸爸
性侵,要提告時已經過了當時法律
訂定的6個月追溯期,所以當時法官
是判定公訴不受理(無法理解的法律)
但之前有看到對未滿14的兒童做出強
致性交的行為,追溯期不是30年嗎?
今年32歲的,一樣從小就被性侵到國中,依照當時的法律追溯期就過了嗎?
樣還能告嗎?
請問該怎麼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25.6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6117877.A.B79.html
→ lukehong: 新聞查證清楚 11/16 14:07
推 KKyosuke: 刑法沒有六個月這麼短的追訴期 你應該是記錯了 11/16 22:00
推 Ulster: 追訴權的話,修法前是二十年,修法後是三十年 11/16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