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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大樓有附設停車位 車位是我們家買的 因為小弟自己有機車 所以平常會與汽車一同停在車位上 基本上不會影響到任何人(因為車位是在角落) 我們每個月要繳2000元的車位管理費給管理委員會 今天大樓管理委員會決議 機車停在停車場裡面每台也要加收500元的費用 要是今天機車停在公共地區要收費我沒意見 但今天是停在我家自己的車位上 況且也已經繳過2000的管理費了 請問管理委員會有權力做這樣的決定嗎? 我該如何去和對方討論呢? 感謝各位前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16.2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7779573.A.834.html
depravity: 妳不怕最後所有權人大會決議是不可停就去反應吧 XD 12/05 19:56
niceshotse: 機車進出停車場會使用到鐵捲門吧?也會使用停車場照明 12/05 21:14
niceshotse: 設備吧?不管是公共區域,上述的公共設備都會使用到 12/05 21:15
niceshotse: 所以要求使用者付費,我是覺得合理,管委會當然也有權力 12/05 21:15
niceshotse: 設置管理規則,除非你在區權會議提案廢除該規訂.... 12/05 21:17
maniaque: 上次也一個類似的,一個車位剛好旁邊也有空間, 12/06 19:46
maniaque: 用橫式停法可以停下兩輛車,該員也是主張自己停車位 12/06 19:47
maniaque: "也沒有影響到其他人使用,為何不可停兩輛車" 12/06 19:47
maniaque: 原PO無法否認的是,多一輛車就增加管理負擔..... 12/06 19:48
maniaque: 若原PO想不透觀念的話,簡單講,若原PO把自己的房子 12/06 19:49
maniaque: 隔成3間套房出租,然後主張還是一戶,只繳一份管理費. 12/06 19:50
maniaque: 那原PO主張是否合理呢??? 12/06 19:50
iscu: 管理費大多都是照坪數繳的..隔成一百間坪數理論上不會增加 12/08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