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zatti:天眼?一點常識都沒有 有夠蠢07/29 12:36
噓 rigby:廢文這麼多推 那些是腦粉護航嗎 原po請做好分類07/29 13: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83.217
但三位板主們討論後,一致認定為這不到人身攻擊的標準
我無法接受他們的認定 因為罵人蠢和罵人腦粉 就是很明顯的人身攻擊
腦粉不就是腦殘粉絲的意思嗎? 依板規只要有侮辱性字眼就是違規了
▲筆戰、人身攻擊、侮辱性字眼、挑釁謾罵*[m
因此我覺得這明顯有包庇怠職之嫌
因此特來申訴
以下附上板主們的回信
作者 tusbaki (快要實習的瑪麗QAQ)
標題 Re: 為何不處理檢舉?
時間 Wed Jul 30 21:56:38 2014
───────────────────────────────────────
※ 引述《xdfunnyboy (XD方尼男孩)》之銘言:
: 罵別人蠢已經是人身攻擊了吧
: 你信早讀了 再不回應 我就去組務檢舉了
: 謝謝
您好,這幾天因為我人都沒有回到家中,都待在實驗室趕進度的,故沒來得及給您回信,
還請您見諒
對不不能夠24小時在PTT待機,我感到非常抱歉,如果您對於這點感到不滿,覺得我不適
任,那還請您提出指教,我會盡我所能改進
另外,針對您提出的兩句推文,板主間投票的結果是認為,不到人身攻擊標準,
但由於個人感受不同,我們以往的做法是,原檢舉人認定與我們有落差時,我們會寫信請
被檢舉人解釋語意,這次事件由於認定不同,如果您認為這兩句話"具爭議性"且"對您本
身造成傷害",那我們會函請被檢舉人解釋,對於這次沒能夠在做出表決後立即回您信件
,我深感抱歉
謝謝您的指教,希望還有機會為您服務
-----------------------------------------------------------------------------
再附上以往他們水桶的證據,連罵人白目都違規了
為啥我檢舉的,他們卻不做處置?
作者 blueskydoor (依依.小紅帽) 站內 marvel
標題 [公告] 水桶公告
時間 Tue Jun 24 05:41:10 2014
───────────────────────────────────────
精華區 z-9-2-1-33
推文
→ Microscft:智障一樣06/22 09:51
根據板規
▲筆戰、人身攻擊、侮辱性字眼、挑釁謾罵
判決水桶一周
===========================================================
作者 blueskydoor (依依.小紅帽) 站內 marvel
標題 [公告] 水桶公告
時間 Mon Jun 30 18:01:59 2014
───────────────────────────────────────
本板文章 #1JhllCYV
文章底下推文
→ theendstar:怎麼想都是你白目,每次都沒帶供品是在拜毛啊06/29 01:41
根據板規
▲筆戰、人身攻擊、侮辱性字眼、挑釁謾罵
判決 板友 theendstar 水桶一周
-----------------------------------------------------------------------------
以上 我認為三位板主怠職
還望小組長審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71.23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HappyLivin/M.1406759489.A.5E4.html
→ firstname:附議。明顯對人不對事。針對x板友的攻擊均不受理之態度 07/31 08:30
→ firstname:執法標準不一。對板主群們有意見的人不是不受理人身攻擊 07/31 08:30
→ firstname:便是巧立名目加重水桶。已無法公正做出判決。立場偏頗。 07/31 08:30
→ firstname:板主群可自行徵文(不排除與廠商套利之可能性)其他板友不 07/31 08:31
→ firstname:得轉貼徵文訊息。明顯利用版規圖利自己並徇私縱己。 07/31 08:32
→ firstname:身為板主自己不遵守版規帶頭違法卻沒事,卻處罰其他板友 07/31 08:32
→ firstname:罵人"沒有常識 蠢" 這樣都不算人身攻擊 很明顯針對原PO 07/31 08:46
→ firstname:跟上面照理由加重s20a3264大水桶一樣 對人不對事 07/31 08:47
推 AkaneTung:附議 07/31 08:59
※ 編輯: xdfunnyboy (59.115.71.231), 07/31/2014 09:10:26
推 Ok303:附議 三位都很扯 雙重標準 07/31 09:12
推 evangelina:附議 07/31 09:59
→ Microscft:喂 我有同意你用我的水桶當例子嗎? 07/31 10:08
推 cwjing:附議板主怠職 忽視明顯違規 07/31 10:27
推 graydream:附議 07/31 10:47
推 raining1128:附議 完全對人不對事 07/31 11:03
推 Zyth:附議!!板主如此怠職 請儘速下台 以免妨礙使用者權益!!!!!!! 07/31 11:25
推 no1smkimo:附議 07/31 11:48
推 shenqyang:附議!!版主怠職 07/31 12:36
推 QoiiwWe:附議! 此例一出 以後在板上都可以隨意罵人蠢了? 07/31 12:40
→ QoiiwWe:要不要乾脆寫個髒話對照表,那些合法那些違規? 07/31 12:41
推 mance:附議 07/31 12:46
推 s20a3264:附議,蠢是非常嚴重的人身攻擊 07/31 12:49
→ s20a3264:再一次證明板主們對文字理解與一般大眾不同 07/31 12:49
推 bluemoon2006:覆議 07/31 12:52
推 LisaLee:附議,對人不對事 07/31 13:07
推 kuoyuting:附議。這有誇張= = 07/31 13:09
推 HYUKeke:附議!超獨裁的版主 07/31 13:17
推 bunnycheng:附議!!! 07/31 13:33
推 xyz555:附議 07/31 13:56
推 wahdee:附議 雖然沒很嚴重但蠢和腦粉都是負面字眼 給予警告才合理 07/31 14:13
→ XIMIX:附議 無法認同"蠢"和"腦粉"沒有人身攻擊 07/31 14:35
推 Hyrule:附議 07/31 14:56
推 kcadobe:附議 07/31 15:03
推 ghost1236:附議 07/31 15:16
推 pala81529:附議 07/31 15:16
推 Huberta:附議 07/31 15:35
推 domotoyukali:附議 07/31 15:52
推 kit514:附議 07/31 16:04
推 nekoprincess:附議 07/31 16:08
推 crossdunk:下台啦 07/31 16:12
推 Wang2007:附議 07/31 18:23
推 cy942950513:附議,版主看人審判,已完全失去其公正性 07/31 19:00
推 teensy:附議 07/31 19:28
推 jacold:附議 負面用詞未給予警告 明顯失職 07/31 19:46
推 BlackRequiem:覆議 07/31 21:02
→ hidaway:附議 07/31 21:13
推 lapis1999:附議 07/31 21:14
推 LCHEN:附議 板主怠職 忽視明顯違規 07/31 21:36
→ yavonne:附議 07/31 21:37
推 sa091181:附議,有時間在自創FB_MARVEL粉絲團回文卻沒空好好處理板 07/31 22:07
→ sa091181:務,況處理方式顯有瑕疵。 07/31 22:07
推 nicefier:附議 07/31 22:26
推 pillooow:這太誇張....附議 版主怠忽職守必須下台 07/31 22:32
推 drusilla:附議 07/31 22:48
推 xli:對人不對事,版主濫權! 07/31 23:00
推 lapis1999:蠢不叫人身攻擊?所以在marvel版上,蠢這個字是允許的嗎? 07/31 23:03
→ lapis1999:如果有這個判例,以後marvel版上想罵人都用蠢就好了啊 07/31 23:04
→ lapis1999:跟被硬栽揪團的那篇一樣,版主看不爽,就給你亂判 07/31 23:11
推 soga0309:附議 07/31 23:17
推 agito310258:附議 07/31 23:18
→ iGao:附議 07/31 23:19
推 singarst:附議! 07/31 23:56
→ myshoes:附議 08/01 00:12
推 alwu:附議 08/01 00:42
推 waterthinker:所以marvel板友日後可善用蠢字相互攻擊? 08/01 00:46
推 julion555:附議 可以上FB發文取暖 卻不管理板務Y 08/01 00:48
推 waterthinker:附議 08/01 01:00
推 KOMIYO:附議 08/01 01:20
→ firstname:自己可以揪團虧妹,桶板友揪團(還是巧立名目) 08/01 01:42
→ firstname:自己可以辦徵文,桶板友"廣告"徵文活動。自己違規都沒事 08/01 01:42
→ firstname:照此標準很明顯板主濫用權力徇私 自己帶頭公開違反版規 08/01 01:42
→ firstname:自己卻沒事 卻巧立名目桶了其他板友 明顯不適任了 08/01 01:42
推 ricefoxy:附議噢噢噢 08/01 02:08
→ hidaway:附議阿 08/01 02:11
推 fforemytw:附議 08/01 05:26
推 xxzzyyo:附議 08/01 05:53
→ ciza:附議 08/01 08:34
推 danlight:附議,版主自行開設粉絲團卻不處理版務,已經不適任 08/01 08:47
→ Ho1liday:這是我之前的申訴 這3位板主根本亂搞 判決自由心證 08/01 09:56
→ Ho1liday:還好小組長還我公道 最後要求改判 解除水桶 08/01 09:57
推 shiyouya:附議 08/01 10:10
推 potter90054:附議 08/01 12:39
推 HYUKeke:附議 08/01 15:29
推 gay7788:附議,而且三位版主在FB粉絲團上任意轉載其他版友的文章 08/01 15:54
→ gay7788:皆沒告知 08/01 15:55
推 blonly801:附議 08/01 16:51
推 firingmoon:附議 08/01 16:56
→ jimmylily:附議 08/01 22:03
→ jimmylily:附議 08/01 22:03
推 glvd56:附議 08/01 22:28
推 asososo:附議 08/02 00:02
→ asdpoiuy:這刀...有點銳利 08/02 00:17
推 peter555565:附議,看了FB的回文就有氣,當自己的個人粉絲專業喔!! 08/02 00:41
→ hidaway:傑斯你好蠢、傑斯你好蠢、傑斯你好蠢、傑斯你好蠢、 08/02 00:42
→ hidaway:傑斯你好蠢、傑斯你好蠢、傑斯你好蠢、傑斯你好蠢、 08/02 00:43
→ hidaway:傑斯你好蠢、傑斯你好蠢、傑斯你好蠢、傑斯你好蠢、 08/02 00:43
→ catwei:Marvel版三位版主好蠢 <-非人身攻擊 08/02 01:10
推 ricepeanut:附議 08/02 01:45
推 mitchku:附議 08/02 02:11
推 m910835:附議 08/02 02:40
推 Pansk:附議 濫用職權 08/02 03:12
推 firstname:B板主剛剛上線了 並刪掉板友的文章 個人認為板上三位板 08/02 03:37
→ firstname:主均已不適任 請組務處理三位板主 並且希望那三位均不得 08/02 03:38
→ firstname:再以任何方式擔任板主 三位均有被申訴過的紀錄均非初犯 08/02 03:38
→ firstname:其中B板主去年以小璇子事件已引起過眾怒 J板主曾當過版 08/02 03:39
→ firstname:主 這次也不是新手了依然故我知法犯法 這幾位均不適合再 08/02 03:39
→ firstname:當板主 明顯濫用權力 08/02 03:40
推 rlescck8126:附議..唉~ 08/02 04:27
推 vyv726:不是版主們裝傻就可以渡過風頭好嗎? 08/02 04:54
推 firstname:板主辦了個投票(禁止/反對質疑) 對其他版務卻不聞不問 08/02 06:12
→ firstname:趁小組長尚未上站便先辦此投票 對自己違規部分一概不理 08/02 06:13
→ firstname:只挑對自己立場有利的部分處理 同時B板主還身兼安以軒版 08/02 06:13
→ firstname:何智苑版marvel版三版的板主 卻聲稱有自己的生活要過 08/02 06:14
→ firstname:如果這麼忙還身兼好幾個板板主是否不恰當 理應下台換人 08/02 06:15
推 wuchiyi:附議 08/02 08:03
推 lingxin:附議 08/02 08:18
推 bubblet:附議 08/02 08:28
推 h2ooic:附議 08/02 08:51
推 dream951:附議 08/02 09:16
推 sophia8810:附議 08/02 09:20
推 iGao:附議 08/02 10:16
推 haidai:附議 08/02 10:17
推 ines1969:附議 08/02 11:00
推 peng522:附議 08/02 11:15
推 guinjk:附議 08/02 11:24
推 likeaprayer:附議 這太誇張了 08/02 12:08
→ l77229:附議 08/02 12:16
推 tanksu:附議 此三版主已不適任 08/02 12:54
→ flyingwhale:附議 08/02 13:37
推 argus0519:附議 08/02 13:57
推 aer111:附議 08/02 16:01
→ bluename:附議 08/02 16:03
→ dear747837:附議 08/02 16:29
推 cdrgv:附議 08/02 16:29
推 hsinxuan:附議 08/02 17:27
推 suumire:附議 08/02 17:59
推 Rainman0612:附議 08/02 19:40
推 scarletiris:附議 08/02 20:15
推 TaipeiLeo:附議 08/02 20:19
→ nonverbal:附議 08/02 21:04
推 xufuk:附議 08/02 23:21
推 TOMOMI:附議 08/02 23:29
推 flyingwhale:附議 08/02 23:36
推 fantasibear:附議 為何還剩一個沒走? 08/03 13:25
推 ohgodoh:附議 08/03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