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F11 (阿聖)
看板Loan
標題[問題] 信貸問題
時間Tue Nov 4 15:23:42 2014
請問,如果買房頭期不夠,先貸信貸來補足
用信貸來繳頭期款的部分,會被貸款銀行注意,而被認為是投資客嗎?
在申請的時候,專員一再強調,信貸用途不要寫購屋
貸款下來後,不要直接轉到建商的帳戶,要不然銀行會問承辦的行員,我的錢都用在哪
如果不是用在購屋,就可能會要求提供收據證明
所以在核貸撥款後,要先把錢過幾手,然後再分筆領出使用
這樣讓我覺得很疑惑也很難做,真的有這麼麻煩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6.15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an/M.1415085824.A.1EC.html
推 hata0209: 有,因為會查資金流向 42.71.221.71 11/04 15:56
推 willian2003: 因央行打房 現在信貸用途不能購屋118.163.138.140 11/04 21:41
推 Jingoish: 看銀行規定,大X就可以 223.136.35.204 11/04 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