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rlos: Markakis不續簽嗎 10/31 10:17
推 ccf770602: It was an expected move. The Orioles are working to 10/31 10:28
→ ccf770602: re-sign Markakis to a long-term deal 10/31 10:28
→ corlos: 也是,Markakis的價值,金鳥也願意出多一點 10/31 10:38
→ snake17: 我覺得5年70M是符合他的價值 10/31 10:49
推 KOEI56: 感覺就是要續簽才買斷 10/31 10:54
推 JessicaA1ba: 是要續的啦 金鳥絕對不可能放掉Markakis 10/31 11:02
推 cacac: Markakis原來這張約在金鶯裡頭也算貴的吧。老大哥一枚 10/31 11:11
→ snake17: 目前似乎就只有AJ簽得比他貴 10/31 11:17
推 yankees733: Markakis應該會重簽,只是價碼要看金鶯對這位老大哥的 10/31 11:20
→ yankees733: 誠意夠不夠高 10/31 11:20
→ yypan99: 他跟羅伯絲算是暗黑期金鳥的臉 10/31 11:27
推 SamFuld: 還有Guthrie XD 10/31 11:34
→ a88152660: 基本上簽約之前是準MVP身手又年輕 沒人想到長打會衰退 10/31 11:37
→ a88152660: 的這麼快... 10/31 11:37
推 wuming2: 每打席耗球數全連盟前3 很黏 10/31 11:55
推 Amadeuschiu: 他本來就沒什麼長打,HR最多一年才23隻,多半都是十 10/31 13:02
→ Amadeuschiu: 來隻在跑,長打不算是有衰退吧 10/31 13:02
推 taiwangayu: 他不是40+2B 20+HR這類型的打者嗎?但這幾年兩個都降 10/31 13:53
→ toray: 金鳥的臉應該要留呀 切勿學條子對麥克楊 10/31 15:11
推 elic2577: 簽個10-13M複數年約,留點空間給球團簽好物,雙贏 10/31 15:51
推 jack1021g: 問個問題~~~所謂買斷合約是什麼意思?如果不執行option 10/31 16:12
→ jack1021g: 的話不就成為FA了?!屆時再簽回來就好了不是嗎? 10/31 16:13
買斷合約是簽約時就已經寫好的,如果球團不執行這項選擇權,
則須付一筆錢將這項選擇權買斷,但不是每張合約中都有買斷金,
像Hundley的合約中就沒有買斷金,一般而言選擇權金額越高,
買斷金也會越高,就像陳偉殷的475萬美元的選擇權的買斷金是37.5萬,
Markakis這筆1750萬美元的買斷金則是200萬美。
推 maxspeed150: 這是合約中就規定的 10/31 16:24
※ 編輯: snake17 (140.118.206.76), 10/31/2014 16:29:57
推 jack1021g: OK~了解~~謝謝!! 10/31 16:47
→ a88152660: ISO差很多 近四年只有前年有到生涯前四年的水準 10/31 18:20
→ a88152660: 最自豪的2B更是直接砍半 10/31 18:21
推 jojo2147: 那為什麼不能直接談延長合約? 10/31 19:15
推 qk123: 就不想付給他一年15,6M阿 10/31 19:34
推 KKyosuke: 因為很貴啊XDDDDDD 10/31 20:25
推 wahaha5678: 太貴啦...與實際身價不符 10/31 20:31
推 s4340392: 1年15M...... 10/31 21:31
推 mirrorlee: 真的簽得回來嗎 感覺洋基也缺很大 11/01 01:30
推 cacac: 洋基還是先關心二遊吧 11/01 01:47
推 randylee: 洋基還要收集外野? 11/01 06:51
推 waterydan: 我想問,既然決定都要簽Markakis,為什麼不用比較低的 11/01 12:16
→ waterydan: 價碼續簽,而是要先買斷重談合約,感覺重談價碼會更高 11/01 12:16
只要球團不行使選擇權就必須要先將合約買斷,
如果是要談延長合約,就必須要行使選擇權,也就是明年要付他1750萬美,
舉個例子,我們來看看光芒一哥Evan Longoria的超級延長合約,
龍哥在08年的時候簽下了一張6年17.5M(08~13)附帶14、15、16年的球團選擇權的合約,
光芒球團於12年宣布再與龍哥簽下6年1億美的延長合約,附帶23年球團選擇權,
請注意這張新的6年延長合約行使期是17~22喔!!
也就是說光芒球團行使了14、15、16年的球團選擇權,然後才跟龍哥簽延長合約的喔!!
所以不執行選擇權就必須先買斷再談新約!
※ 編輯: snake17 (140.118.206.76), 11/01/2014 14:25:52
推 maxspeed150: 因為合約有定 因為合約有定 因為合約有定 11/01 14:05
推 yypan99: 一般來說運動經紀人佣金不知抽幾成? 11/01 19:08
推 waterydan: 抱歉,那怎不考慮等明年合約走完再重簽一張約? 11/03 12:48
→ snake17: 因為不想付他一年1750萬,打出的成績不符 11/03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