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uangYa: 你知道悠遊卡可以逼逼嗎? 11/15 11:38
推 REDBLUEr: 快到時請幹部出來帶妳 11/15 12:07
推 cllcsonia: 其實回報應該還可以 就被念一下而已 早點回去吧 11/15 12:08
推 garbagefish: 收假時,跟哨長說你忘了帶,說你是幾中 名子!!! 11/15 12:41
推 rockywalker: 自己做一張=(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 不值得阿 11/15 12:49
推 RNLRNL: 沒差 這案例你不會是第一個 就直說忘記帶就好了 11/15 16:08
→ Elohim123: 受訓階段犯這點小錯還好 偽造反而太超過 11/15 18:10
推 laste: 進憲校前打給POA幫忙 or請幹部人來帶就好~ 11/15 18:33
→ print1212: 直接打電話給你們分隊長 小事頂多被念幾句 11/15 19:21
推 kikielle: 幸好是沒帶出去不是丟在外面 頂多被念一下啦 就算被狗幹 11/15 19:26
→ kikielle: 也忍一下就過了 提早跟幹部講就好 別想搞東搞西 11/15 19:26
推 zsedcftgbloi: 被罵5分鐘 跟 偽造特種文書背前科 相信不用考慮了 11/16 01:18
→ bughong: 沒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怎麼成立偽造特種文書? 11/16 13:22
→ viper0423: 偽造的可是軍事據點的證件,不算特種文書嗎? 11/16 16:21
推 s860355: 有事情找幹部,別怕 11/17 07:16
推 forgot1943: 洞八到結訓 保重 11/17 19:53
推 kikielle: 為什麼沒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這本來就是抽象認定 11/17 21:08
→ kikielle: 只要說你有害國軍形象就夠了啦 11/17 21:08
推 ron0522: 寫檢討報告!我同踢的寫過 11/24 08:58
→ bughong: 我覺得可能要先去把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先搞清楚法學 11/25 09:05
→ bughong: 上的定義,本身就是軍人也持有該文書,雖有偽造行為,但不足 11/25 09:08
→ bughong: 生損害啊!有害國軍形象...那是內部行政處罰的問題,普通法 11/25 09:09
→ bughong: 院誰理你 11/25 09:09
推 kikielle: 樓上你才搞混了吧 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根本沒有法學上 12/02 00:59
→ kikielle: 的定義 不然就不會有一些學說在吵這個要件 12/02 01:00
→ kikielle: 再來 內部處罰跟這個要件的認定是兩回事 12/02 01:00
→ kikielle: 並不會因為說有內部處罰了就認定不會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12/02 01:01
→ kikielle: 不然只要公務員偽造文書就都認為有內部處罰而不會生損害 12/02 01:03
→ kikielle: 於公眾或他人囉? 12/02 01:03
推 bughong: 好吧!那可能是我看的實務太少了 12/02 22:32
→ bughong: 沒有道長多 12/02 22:33
→ viper0423: ...偽造文書不是2年以上7年以下的公訴罪嘛? 12/13 04:20
→ viper0423: 而且憲兵犯法可是加重刑責,所以別給不明確的訊息讓板友 12/13 04:24
→ viper0423: 踩紅線 12/13 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