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ontherun3325:騎腳踏車的人 活該 走開好嗎08/03 19:37
試圖引戰自行車族群,經討論後符合引戰要件
引用第三條第八款
│ 第 三 條 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 │
│ 第八款 若任何文章(轉貼/新聞/心得/推噓文)等等,使得版面討論內文 │
│ (含推/噓) 有爭吵紛爭之嫌,版主得視情況先行鎖文處理;另禁止 │
│ 惡意引戰,意圖與人引起紛爭。 │
板友 canandmap 於下面這篇文章中之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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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JsSnAt8 (MRT) [ptt.cc] [情報] BRT板連署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RT/M.1406782538.A.DC8.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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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9 7/31 kudo070125 □ [情報] BRT板連署
推 canandmap:哎呀,這麼篤信BRT板一定會成立啊? 07/31 14:01
→ canandmap:而且板主又沒說不能討論BRT,怎麼某o還要履行地下板主的 07/31 14:02
→ canandmap:權力,去強迫別人不能討論BRT? 07/31 14:02
→ canandmap:是ontherun3325不肯回應的,還敢說別人跳針?07/31 14:06
→ canandmap:沒有某o的射後不理,也就不會有人跳針,你說是吧?07/31 14:07
→ canandmap:連打這麼一大堆的話的本事都不會,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07/31 14:08
→ canandmap:不准看BRT的討論?真是好大的官威~07/31 14:08
經當事人來信檢舉,板主群檢視前後文與討論後認定挑釁屬實使其反感
(註:反感一詞本身就有受到挑釁之意涵)
適用板規第三條第五款
│ 第 三 條 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 │
│ 第五款 文章內容或推噓文不得口氣惡劣,或意圖針對發文者,使其反感 │
│ 需由當事人提出檢舉;吵架、謾罵可由任一人提出檢舉。 │
板友 shun01 於下面這篇文章中之推文:
┌─────────────────────────────────────┐
│ 文章代碼(AID): #1Jv3QMAu (MRT) [ptt.cc] [新聞] 鄭文燦:捷運相連打造北北?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RT/M.1407465110.A.2B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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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3 14 8/08 YellowWolf □ [新聞] 鄭文燦:捷運相連打造北北桃生活圈
推 shun01:新莊線的部分我認同這位鄭姓吱吱,不過新莊線的臺北端走法 08/08 17:30
→ shun01:也挺不高明的... 08/08 17:30
於本板 #1Jrnqd0X 警告一次後仍然使用該詞彙
引用板規第三條第三款
│ 第 三 條 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 │
│第三款 文章或推文不得針對特定族群 (如原住民、外勞、身障者等) │
│ ,帶有歧視、攻擊字眼的文字(如死阿陸、吱吱、蛆蛆、甲甲等)。 │
以上三位皆引用同條第十款
│ 第十款 違反第三條者,得處以水桶七日並記點一次(原警告)。 │
│ 唯本條違反第六款與第八款引戰者,得處以水桶三十日並記點兩次。 │
ontherun3325水桶30天,記點兩次
canandmap、shun01水桶7天,記點一次
而板友 canandmap 尚在水桶中,至今尚有八天
08/06/2014 00:40:08 coon182 暫停 canandmap 發言,期限為 10 天
理由: 新增判決,請參閱#1JuGYppi
增加七天,共水桶15天
然 ontherun3325 包含前次公告,加上此篇公告已集滿六點
2 m 7 3/14 coon182 □ [公告] ontherun3325 請進
3 m12 4/18 Howard61313 □ [公告] ontherun3325、KobeFuck
● 4 m 4 7/21 coon182 □ [公告] ontherun3325 請進
依據第十條第三款
║第 十 條 罰則 ║
║第三款 當受罰者記點累計滿六次(或以上)時,將處以則為永久水桶。 ║
║ 版規有效期間不得解除。 ║
ontherun3325 處以永久水桶
如有異議請至組務板申訴,感謝您
MRT板工 coon182
20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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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coon18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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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72.5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RT/M.1407498390.A.B3C.html
→ hicker:終於 08/08 19:52
推 QianH:每次潛水都看到他濫用噓文 都有點看不下去.. 08/08 19:53
推 go371211:大快人心 08/08 20:02
推 eco100:XDDD 08/08 20:27
推 ultratimes:讓我們好好檢視最近還有沒有新的ID鍵盤壞了還不換 08/08 20:55
推 mkiWang:這麼快就永桶囉,阿彌陀佛 08/08 22:00
推 hoyunxian:大快人心+1 濫用噓文已經讓人受不了了 08/08 23:08
→ edctw:他開始噓兩三天我就知道會有這一天了… 08/08 23:32
推 mackywei:短時間安寧一些? 08/08 23:33
推 all0pha765:cacand大,以後你就不用跟o先生吵了吧 08/09 00:50
推 ganninian:爽 板主英明 08/09 00:58
推 starmi:板主辛苦了 08/09 00:59
→ acergame5:爽啦 UCCU 08/09 01:16
推 mickeylo:不能不推,辛苦板主了 08/09 02:02
推 cava1ry:辛苦板主了 08/09 02:37
推 Killercat:這真的得套一句「普大喜奔」了..... 08/09 17:26
→ akway:應該會去別板亂吧 上次還看到他在鐵道板抱怨 怎麼不能噓文 08/09 17:32
推 moriyaorange:這種不分青紅皂白就噓的人,制裁是應該的 08/09 17:45
推 ilutc:在台南版亂噓 也都沒人管 08/09 17:59
推 semicoma:覺得canand大的部份一點都不嚴重 不過版主的標準向來如此 08/09 18:07
→ semicoma:標準一致就好 我對版主的判決沒意見 純粹覺得嚴了點 08/09 18:09
推 devin0329:反感的認定有標準可言?我發廢文被噓我也感到反感啊…… 08/09 18:33
→ coon182:標準我也希望一致,只是目前這款本人承認有點瑕疵 08/09 18:44
→ coon182:反感這詞在下次板規中不再出現以避免濫用 08/09 18:45
推 Lumia820:semi建議你去觀察一下canand在交通相關板的發言,只能說 08/09 19:09
→ Lumia820:網路世界跟在現實生活中果然會差很大 08/09 19:09
推 FragileLin:開心!板主辛苦了! 08/09 23:15
推 semicoma: L大 一碼歸一碼 我不認同用平常發言情況來加重罰則 08/10 02:23
→ semicoma: 除非是累犯那我覺得OK 我對版主的判決公平性沒意見啦 純 08/10 02:23
→ semicoma: 粹覺得canand大在此的發言沒那麼嚴重@@ 08/10 02:24
推 Lumia820: 我的意思是他如果生氣起來,在網路上的言論會比較不同 08/10 11:33
→ Lumia820: 當然我只能說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常常在網路上看到筆戰 08/10 11:34
推 Lumia820: 當然任何人生氣的時候都會失去理智,這點請大家自重 08/10 11:37
推 omoi1988: 版主GJ!!! 08/10 18:01
推 canandmap: 感謝Lumia820的關心,我之後不會再頻繁推文和發言了 09/14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