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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馬來西亞籍女友即將在今年五月、六月登記結婚 我們採用的方式,是先在台灣登記再到馬來西亞補登記的方式 因為我們人在台灣,所以要請女友的家人代替申請單身證明 但我們在填寫表格的時候遇到了點問題 首先是這一張圖 http://ppt.cc/VrHC 第12的部分,請問該怎麼填寫呢? 另外, http://ppt.cc/sN0j 這張圖裡面的C欄位,是要填寫女友的,還是代辦人的呢? 如果要填女友的,那24欄位的話是什麼...? 請大家為我倆解... 問了好幾個人都不清楚,還請大家幫忙了...!!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5.88.17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laysia/M.1395848557.A.956.html
idol1:先恭喜一下 03/27 10:18
yang1012:恭喜. 剩兩個月">< 會很忙喔. 加油!! ^_^ 03/27 20:48
tpkai:12&24 我都空著,叫我家人現場問了後再填 恭喜! 04/0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