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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因為學校會計室負責國科會報帳的人請假一個禮拜所以來這邊發問. 老師的國外旅費只有6萬元,可是這次出國研討會機票4萬元+會議七天生活費2萬1千元,總 共6萬1千元. 老師說只要不超過6萬元就可以, 那我可以把會議生活費報2萬元嗎?還是一定要照天數算, 就是報六天生活費一萬8千元? 另外一個問題,老師買了一個USB並要我報帳,請問這是從”新增請購”的”小額採購”去 申請嗎? 因為才剛上任助理兩個禮拜又遇到行政人員請假才來這發問, 如果不合適會立刻刪除, 謝 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116.2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ster_D/M.1401061385.A.BA1.html
gawyfish:只能照天數算! 可以使用流入的方式增加金額 05/26 08:40
PDVT:謝謝! 05/26 11:38
mochayen:國外開會部分可以報超過6萬,但註明實領6萬即可! 05/26 19:02
mochayen:USB算是耗材,就以一般經常費方式處理即可! 05/26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