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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刑法分則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王皇玉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3.6.17 考試時限(分鐘):1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y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老師有發法條) 試題 : 一、實例題(50分) 甲家門旁的免費停車格,長期停放一輛車號1234-YA的貨車,占用停車格。 某日,甲打電話給乙,謊稱要以一萬元的低價販賣一輛報廢貨車給乙, 乙允諾以一萬元蒐購。乙派員工丙去拖吊貨車,丙到達現場, 發現該貨車的汽車牌照已卸下,認定屬報廢車,丙將一萬元價金交給甲後,將車拖走。 然而,丙知道該車零件與引擎值錢,故直接將貨車開到贓車集團賣掉,得款五萬元, 丙回去向乙片稱,甲改變主意不賣了,並把一萬元還給老闆乙。 甲則將貨車車牌改造為車號1284-YA,掛在自己駕駛的汽車上,以逃避交通違規的罰單。 試問:甲、丙各觸犯何罪? 二、實例題(40分) 甲男乙女為男女朋友。甲聽聞乙女劈腿,非常憤怒,立刻持刀衝去乙女家要找乙女談判。 乙女正好與新歡丙男在家,聽見門鈴聲,不想開門,結果甲持萬能鑰匙強行進入乙家, 恰巧看見乙與丙在一起,一時怒火攻心,持刀威脅乙女, 只要乙女再與甲為最後一次性交行為,就放過乙。乙怕甲傷害自己與丙,只好答應, 並要求先放丙離開。丙離去後,甲不僅對乙為性交行為,並強拍乙女裸照。 事後,甲將乙女裸照放在網路上供人閱覽。試問:甲觸犯何罪? 三、是非題(每題2分) 1. 甲攜帶假手槍,冒充真槍威脅乙,命乙交出財物,乙因此交出錢包, 甲成立第339第1項詐欺取財罪。 2. 甲借給乙一台IPAD,乙遲遲不歸還。某日甲偷偷潛入乙家,將該IPAD取回,正要離去時 ,乙追出來阻止,甲乙兩人扭打一番,甲將乙打倒在地,帶著IPAD離去, 甲之行為成立刑法第329條準強盜罪。 3. 甲告乙傷害,經檢察官對乙提起公訴,後來甲乙成立和解,甲同意撤回告訴, 但遲不書寫撤回告訴書狀。乙逕以甲之名義,具狀向法院撤回告訴。 乙之行為不成立偽造文書罪。 4. 甲持偷來的信用卡消費,在信用卡簽帳單上偽簽他人署押, 甲之行為僅成立刑法第217條偽造署押罪,不成立偽造文書罪。 5. 甲用梯子爬到三層樓高的貨架上清點貨物,仇人乙將梯子取走,讓甲無法從貨架上下來 乙之行為成立刑法第302條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7.2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Exam/M.1402976927.A.936.html
greysholic :考極爛= = 06/17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