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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wing13:為了噓文專門弄個免洗帳號,也頗好笑的 07/01 14:46
superpuppy:有人崩潰了喔XDDDDD而且是眼殘嗎字號都不一樣啊XDDDDDD 07/01 14:52
Redwing13:私信想唬執業律師,這也頗好笑 07/01 15:02
Redwing13:http://imgur.com/mv6Dyh2,3HvlmUD 搞不懂要告罪名 07/01 15:07
Redwing13:虛心求教,我可以考慮教你 07/01 15:11
RSChiang:五倍的裁定書XD 07/01 15:52
kevin20541:XDDD 07/01 15:59
bigfish0330:阿哈哈 你看看你 07/01 16:21
cains216:推學生法官 07/01 19:48
LaPAELLA:誰來幫我畫重點...所以到底是告了什麼 輸贏如何 學生法院 07/01 20:25
LaPAELLA:有效力嗎? 07/01 20:25
1. 有沒有效力我不知道,因為這是學生自治體制的問題 2. 原告徐佑昇先生(參選社科院學生代表),想要確認他自己的選舉結果無效 (應該是因為電子投票跟選務問題,認為選舉不公平,要確認無效) (之前他有在NTU版上PO出這次選舉的選務問題,文章代碼(AID): #1JXv4iuE (NTU) ) 然後除了他自己的結果外,還想要確認學生會長的選舉結果,跟其他院學生代表結 果無效 但是他好像意識到自己沒辦法確認自己以外的選舉結果 所以找了汪興寰跟陳乙棋來助陣,補足他自己的當事人適格。 (不過判決書來看,103年6月24日之準備庭徐佑昇先生只想確認學生會長跟院學生 代表而已,不知道為什麼要找參選研協會長的陳乙棋出來) 3. 判決結果是,原告只能確認自己的選舉結果而已,不能確認其他的 (1) 沒有訴訟權能(擺明其他人的選舉結果跟徐佑昇先生無關) (2) 陳乙棋的部分,因為研協部分,學生法院不能管(學生法院釋字第9號)
benaddict:前民總助教就真的很帥啊(菸)再開分身酸嘛哈哈哈哈 07/01 20: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20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404219680.A.8CE.html ※ 編輯: whiteoath (140.112.24.207), 07/01/2014 21: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