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elibrary (回首萬里 故人長絕)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亞洲] 新加坡某精密儀器製造公司
時間Wed Jul 16 22:45:38 2014
是應徵會計的工作
已經錄取
想跟公司要合約來確認的時候,公司說合約要等我本人實際到現場之後才會簽
但是他所謂的到現場是已經辦好工作證、房子也都找好租好的狀態
對方的人資跟我解釋說合約這個是比較機密的東西
新加坡公司基本上都是這樣處理的(雖然我是不太相信這種說法)
想問版上各位這樣的情況是正常嗎?
我並不希望出現『這個條約我們之前沒有討論過,但是我不同意』
然後我就拒絕簽名的狀態
但是公司又是這樣的態度
跪求大大們的神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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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orotommacy:小心 合法傷害權烙在對方手上 07/17 00:54
→ alex0926:別簽 07/17 19:42
推 spring28892:不正常 07/17 23:53
推 ChromeHearts:我的經驗:公司寄電子合約給我,印下來簽,掃描回傳。 07/22 15:39
→ qiuvv:中間會間隔多久,雖然雙方信任很重要,但對你來說較不保險。 08/03 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