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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國小揪團; 上週的揪團人數也是約28人, 而本週的主揪,也就是本人=在下=小伍 在本周12月10日星期三有事情(貴人飯局), 所以我的主揪暫停乙次, 希望大家不要太想我了, 假設有其他人想享受主揪的快感, 可以在星期三下午五點前跟我聯繫借球跟號碼衣。 聯絡:小伍0935-963918 接著有來上週內湖國小揪團的, 都知道上週發生小遺憾的事情, 也就是平常會開三個大燈, 上週卻只開一個大燈, 導致踢球狀況其實是危險的。 內湖國小從非常久以前就擁有兩個手球場場地, 又有球門,名義上說明每周一三五都會開燈, 但是從很久以前晚上踢球的風氣一直無法提升, 就是因為有時開燈的狀況無法穩定。 有鑑於只開一個主燈, 我隔日有致電於學校想說明固定租借, 租借原因只求保障固定有3大燈可以使用, 果然學校行政人員說明四個老套疑慮: 1.租借出去怕有營利行為 2.晚上屬於開放市民運動用,怕租借出去會影響市民使用空間 3.因為假設是租借用來踢球,怕球會隨時砸到跑道上的人 4.場地當初不是設計為足球場地使用 這四個老套疑慮, 因為我很早就能想像學校單位會有這回答, 所以前三個疑慮我都做好回應堵他們嘴, 但是到第四個疑慮, 行政人員就使用大決, 說明我們可以提出申請, 但是到校長那關很容易因為這個理由就退掉了。 我看樣子可能又要找有力人士, 基本上有力人士硬要找都找得到, 可是背後所附帶的風險是甚麼? 內湖團的各位真的需要動用到有力人士ㄇ? 各位大大可以給點意見,解決這永遠無解的疑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70.18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_KickOff/M.1418116382.A.D87.html ※ 編輯: curt8618 (118.166.70.184), 12/09/2014 17:15:34 ※ 編輯: curt8618 (42.77.107.45), 12/09/2014 17:17:05
fiafim: 就用手球名義申請場地 至於怎麼玩這不是他們可以干涉吧 12/11 04:11
curt8618: 樓上的,有道理喔 12/11 12:48
kiddcat: 打去市民專線投訴? 說平常都開三燈,為啥只開一燈, 12/12 15:25
kiddcat: 對去運動的人來說很危險 12/12 15:25
apa9394: 等12/25號以後 叫柯文哲來面對 12/12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