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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chin:我覺得你還是快刪文吧.....國科會計畫由學生寫 這是違反學 07/06 01:56
winchin:術倫理的。雖然很多人都這樣搞就是了。可是你這樣剛好害到 07/06 01:56
winchin:你的老師XDDDD 07/06 01:56
bvvb:學生寫感覺就是常態了 07/06 02:51
cwallace:(國科會計畫由學生寫 違反學術倫理)我都寫4次了 相信還 07/06 03:24
cwallace:有很多人比我多次 07/06 03:25
tearcolor:這..大家不用演戲吧,全部的人都知道是學生寫的 07/06 04:19
tearcolor:除了新教授,有哪個夠老的會己寫嘛 07/06 04:19
Narcissuss:感覺你要害你老闆了 07/06 05:23
fifa186:這個就跟報發票ㄧ樣阿,大家都知道很多人開假發票,可是 07/06 05:47
fifa186:高調上網po文說自己這麼做,這不是在自表嗎( ^ω^) 07/06 05:47
看到這裡我就有興趣了, 我比較想知道.. "國科會計畫由學生代寫違反學術倫理"的法源依據在哪裡? 國科會計畫由學生代寫, 跟開假發票是完全兩碼事, 怎麼相提並論? 如果把實驗室當成一個團體, 主持人是老闆, 學生是員工, 由員工寫計畫, 老闆當作主持人提出申請, 得到的經費再編列到這團體內, 只要主持人沒有作假, 願意負責, 就算計劃書不是老闆寫的, 這樣問題在哪? 鴻海提出來的每一項專利跟產品都是郭董親自研發? 大家可以討論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4.62.219.12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hD/M.1404603963.A.72B.html ※ 編輯: carpfish (174.62.219.125), 07/06/2014 08:31:29
ggg12345:合作團隊的權責如何分配承擔,應是給予經費想獲得成果者會 07/06 08:40
ggg12345:去最先考慮的.計畫成敗責任的承擔,不可抵賴脫責是其關鍵. 07/06 08:44
ggg12345:研究雖未必如易貨採購保證約定品交換,但責任信譽仍不可免 07/06 08:53
ggg12345:就訓練提供人才的要求言,學生參與工作並無不可.但以此免 07/06 08:59
ggg12345:承擔失誤責任,則難脫主持人簽章甚至單位關防責任. 07/06 09:02
victor21835:老師指導學生寫 由PHD 寫完 給老師看過 並且修改 討論 07/06 09:40
victor21835:我遇過是這樣的 我認為這樣也完全沒什麼問題 07/06 09:41
victor21835:比較重要的計畫 老師會自己全扛 (全部自己寫) 07/06 09:41
jamtu:推一樓,簽名是老師簽的,這東西是誰寫的不重要 07/06 09:56
jamtu:但負責的是老師 07/06 09:56
ggg12345:計畫申請類似投標,審核下來還會有一道個人與單位簽約.學 07/06 11:18
ggg12345:校若堅持其管理費不能少,就無法挪這塊,現在結餘不繳庫可 07/06 11:20
ggg12345:向學校要這部分,也就是學校共同支助.否則也可放棄不簽約. 07/06 11:23
concil:尷尬的是總經費不多,就算管理費全部挪過來也不夠補坑(哭) 07/06 14:50
concil:老師到目前還沒有表示啦QQ 只是我很緊張而已 07/06 14:52
concil:所以先上來問看看有沒有補救的辦法 Q口Q 07/06 14:52
verylikeTN:講難聽一點 如果什麼都自己來 那個老師絕對不是大咖 07/06 18:36
verylikeTN:你有聽過 張忠謀 郭台銘 自己研發嗎? 別鬧了 07/06 18:37
verylikeTN:這本來就是分工社會 有一天你也會變成領導者 07/06 18:37
schooner:誰寫的計畫誰是 PI, 很難理解為何是反過來 07/11 02:06
saltlake:領導者不是啥都自己來 但關鍵部分必須 07/11 13:56
saltlake:另外研究方面的慣例和規定要求計劃的主要研究者確為 07/11 13:57
saltlake:該研究計畫的提出者有何不適合之處? 07/11 13:58
saltlake:難道要像商界出錢的最大? 那國科會直接併入經濟部好了 07/11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