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alhallaN: 自我抄襲的界定有點模糊,但最好要事先說明以免爭議 11/14 09:05
※ 引述《zzzzz0512 (zzzzz0512)》之銘言:
: 最近看到有許多博士論文發現,
: 許多先進都是將自己已發表的期刊論文統整為自己的博士論文,
: 換句話說,博士論文的每一章節就是自己已發表的期刊論文,
: 幾乎僅是重新排版,內容和自己發表的期刊論文幾乎一樣,
: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這樣算是論文抄襲嗎?
小弟的看法是 發表的期刊從頭到尾是不是自己主筆與研究,若是,我想寫在博士論文中
應不算是抄襲。另外,通常因為期刊論文篇幅有限,反而博士論文會有許多期刊論文
無法詳述的部分,例如額外的分析與模擬數據,因此博士論文應是比期刊論文
更豐富與完整。小弟會是這麼認為主要是因為許多國際知名學校例如MIT、Standford
其實很多教授所指導的博士學生,大部分也是這樣做。更別說
許多書籍也是利用收錄已發表期刊的方式成為一本書。 當然,不論博士論文與
書籍都應註明所發表的論文引用。
結論: 既然是自己所創作的東西,自己拿來所用小弟覺得應該不是抄襲。
小弟比較好奇的是到處亂掛名的問題,有些大老做行政工作已經夠忙了,還可以全省掛
透透,希望有掛名的作者是真的有參與研究以及實質貢獻,不然出事情又說自己
不知情,這也是學術圈的一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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