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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寄書籍和海報都會用印刷品掛號寄件 最近郵局大姊給我看了公文(?) 大概年底滿多人會寄桌曆那些的,所以加紙板是不能當印刷品 提醒我以後不要加紙板,不然就不算印刷品 回去翻了郵局網站,有這條規定 加附底板之月曆、桌曆、案頭日曆應按小包或包裹交寄。(所加附之底板,不論係以塑膠、木板或厚紙板印製,性質均非屬文件。) 但是我寄的是書不是月曆、桌曆、日曆這些 說真的不放紙板書真的會爛,之前加紙板保護都被郵差對折了 而且同理來說是不是也不能包氣泡紙 想問真的以後只能改寄小包了嗎?郵資好傷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3.4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st/M.1417262843.A.506.html
shelia0510: 書應該不適用這條規定啦 11/29 20:10
wenmilkyway: 自從公文來之後,兩間郵局的姊姊都叫我不要放紙板 11/29 20:12
wenmilkyway: 我覺得公文打的也不清不楚ORZ 11/29 20:12
OAzenO: 多大本的書? 11/29 20:52
japan9766: 之前有寄過ㄧ個大宗印刷物,廠商來時因為郵差大哥已經 11/30 12:02
purplonq: 基本上我認為書根本不適用這條…這是單就桌曆來說的吧… 11/30 13:21
purplonq: 郵局很常看到的問題就是各支局自行解讀公文,擴大解釋… 11/30 13:22
MikageLin: 不能對折的信件,請在信封處註明,謝謝。 11/30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