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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risBear (Splendid Sun)》之銘言: : 本文本來前幾天有發表過,後來因格式錯誤被刪除,然覺得版上很多類似案 : 件,說真的一個一個回答,也是很累,趁著國考未放榜及報告尚未追殺我之 : 前,一併全部繕寫,希望版友以後有類似公然侮辱罪提告問題可以先看小弟 : 撰寫之本文後,如有疑問之處在發文詢問更佳。 : 至於實體法上本條之構成要件部份,E大的文章有寫到,附上文章代碼文章 : 代碼(AID): #19nGTA-O (PttLifeLaw),請板友自行搜尋。 : 版上一堆公然侮辱誹謗的問題,我把這篇抓下來再做補充好了 不然問題一直重複占版面。 基本上我不太喜歡鄉民濫訴浪費司法資源 (譬如主動挑釁別人、網路小白鬧版發廢文還說要告人的那種,叫做濫訴) 只是我更討厭目前網路世界的群眾暴力 網友老愛不搞清楚事實跟著亂罵一通霸凌他人的狀況,令我厭惡。 (趁機宣傳一下,譬如被誣賴為恐龍法官的邵燕玲法官,他根本是無辜的.... TO亂罵他鄉民os:X你媽的,以後自己被誣賴就別哭哭) 網路只是讓人民擁有更方便的犯罪工具罷了,但不代表犯罪不應該被譴責。 所以簡單講一下怎樣會成立公然侮辱,只要該網路頁面可以讓 "不特定人"(誰都可以進入就好)、"特定多數人" 就算公然侮辱的公然 所以鄉民別再一直問email、msn的訊息算不算公然了,不算!! 侮辱字眼成起不起訴看檢察官,鄉民不是檢座沒有一定的答案。 還有如果不是出於虛構的話,絕對不會構成誣告 不用理警察胡說八道說告不成會構成誣告。 得知對方犯罪事實後,六個月內可以提告 反之,假設你發現還沒對方犯罪事實的話,就沒六個月的限制。 : 一、整篇文章用圖片檔方式列印下來(黑白),標示出自己的帳號跟罵的人 :   的帳號及罵的內容(請用紅筆)。 :  ◎翻拍方法:先把罵人的頁面按下CTRL+Prt(筆電)鍵,在開小畫 :   家選貼上,在存圖片檔,而文章長沒關係,只要分頁拍下來,圖片內容 :   要有發文者ID、日期、標題、文章內容及污辱你的文字內容。圖片檔 :   搜證好後,再把罵你的文章,備份到自己的信箱。 如果頁面太長分很多圖檔的話,可以直接貼在word先存起來 但報案還是放大成A4好。 根據調查局的人員是說,如果有錄影證據力會更強,但不必於報案時提供 檢座懶得看,如果被告死不認罪時需要時再提供。 建議做筆錄時要提告的每一句話都要稍微點到,不然到時候檢座可能直接忽略。 : 二、刑事訴訟之管轄法院有被告之住居所地或犯罪發生地,您在筆錄中要註 :   明係在自己的家中看到罵人文字,檢察官就會判斷由您發現犯罪之所在 :   地認定為犯罪發生地,而實務見解不一,亦有檢察署認為網路犯罪之管 :   轄仍應由被告之住居所地之法院管轄,申言之看檢察署心情,不過我建 :   議告的人要主張發現地為犯罪地,所以發現地之法院有管轄權。 : 三、準備好列印的圖檔、身分證、印章去離自己家最近的警察局報案,報案 印章其實可以不用。 :   約莫2小時左右,再來就等檢察署傳單,約3~5個月左右會開偵查庭 被告大概兩個月時會收到警局約談通知書 然後報案時間其實要看警員打字速度,不過通常也是拖拖拉拉的沒錯。 :   ,通常偵查庭開兩三次,一開始會問被告要不要和解,如果不和解就續 :   開問被告承認犯罪與否,基本上很多鄉民在PTT上推文都沒在怕,上 :   法院後就怕的要命,通常被告家長爲了不讓自己孩子有前科紀錄都會選 然後收到要偵查庭時,可以寫陳報狀給檢座解釋案情。 然後要不要去偵查庭是告訴人的自由 但會惹檢座不爽,也對告訴人比較不利,良心建議最好還是去。 :   擇和解!不然這種案件都是簡易處刑(刑訴第449條)來解決,法院 :   書面審理,免開庭,通常一個月左右判決書會下來,多半判拘役較多, :   可用罰金折抵役期。 : ◎另一種報案方式為自己寫告訴狀,去司法院網站點訴訟協尋→書狀參考 :   範例→柒、刑事訴訟→選『上訴理由狀』,因為沒有刑事告訴狀範例, :   所以要自己貼類似的狀紙加工改制,開啟後點進去標題寫告訴理由狀, :   再把第一頁個人資料寫寫,身分為告訴人。第二頁部分,第一行寫『為 :   告發犯罪事』,在來寫你在哪被某某某怎樣,狀請貴署偵查。 : 寫好後,在去你發現對方罵你的地方之地方法院檢察署,在遞狀就好。 : 記得附上證據,就是罵你的圖片檔,黑白列印下來,整理好,每頁蓋章 : 或簽名就可以,別去玩什麼按鈴申告,會被人罵喔! :   自訴部份因為涉及到強制律師代理,且會增加案源,又考量提告者之經 簡單來說自訴要$$請律師就對了,所以一般不會自訴。 :   濟情形,所以自訴部份恕小弟不多談。(等我有律師牌再寫XD) : 四、判決部分參三後段所述,民事賠償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寫起訴狀告對 :   方侵權行為(名譽),依照訴訟賠償金額決定裁判費;另一種是當檢察 :   官起訴之後要馬上遞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狀,受訴刑事庭審理,免繳裁 :   判費。 : 五、刑法第三零九條之罪為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為犯罪發生後六個月內 :   均得提告。 : 六、和解金範圍,其實這個沒有一定的價額,版上常見本案之和解金多落在 :   新台幣一萬元左右(一個人),多或少就看個人談判技巧。 : 七、訴狀參考範例:(公然侮辱罪,簡略參考版) : 為被告000涉犯公然侮辱罪嫌,依法提出告訴事: : 壹、 法律依據: :   有關刑法第三百零九條規定「公然侮辱罪」部分: :   1.按「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三百零九 : 條分別定有明文 。 : 貳、緣告發人000於民國00年00月00日約00時,於住處連上台大 :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在某某看版發現000(帳號)對於告訴人之 :   帳號(0000)作出攻擊性文字,即「000000000000」 :   (罵人內容),且該看板係公開之看板,可供任意不特定人士遊覽,其   : 行為嚴重侵害告訴人之名譽,讓告訴人深感不滿,遂依法提出告訴事由 :   。 : 叁、爰此,狀請鈞署明鑒,並依法將犯罪嫌疑人偵查起訴,以昭公理,並符 :   法制,至感。 :    :     : 謹 狀 :   台灣00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察官 公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20.7 ※ 編輯: trausing 來自: 59.127.20.7 (05/23 06:18)
ChrisBear:帶印章可以取代蓋手印 蓋手印還要洗手 很麻煩 05/24 02:16
trausing:對齁 可能是我們鄉下的警察素養比較不夠...證據似乎還是 05/24 09:29
trausing:要簽名? 05/24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