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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9/26上周五上班途中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右肩輕微脫臼 左手扭傷 其餘些微擦傷 原本在急診時醫生跟我說我傷無大礙 但後來掛骨科看時醫生表示有傷到軟骨跟脫臼的情況,休養約4~6周。 對方:無碰撞故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做筆錄 有取得登記聯 對方移動車輛 我方無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我有加保第三方 對方:連強制險都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在台北市中山北路向南右轉民族西路,號誌我為綠燈對方為紅燈, 我因為同道有人過彎較慢,故右轉時轉至中間車道(兩線道並無進行機車) 對方突然穿越雙黃線(車身一半垂直於雙黃線 本來還以為她是要回轉 結果她說不是) 我由於車身尚未回正故急煞後造成雷殘 我方車速約30公里左右 車禍後我方機車留在原地 對方移動車輛 警察剛好巡邏直接劃線移我的車 車禍現場圖也是有註明對方穿越雙黃線 六、問題: 原本想說醫生說無大礙只想跟對方求償機車維修跟看病費用 約好今天要一起把車子簽去車行估價 但對方無聯絡 又後來看醫生 傷勢並無想像中的輕微 對方在急診時甚至說出「你這麼年輕摔這樣一下就好了」 「我想說你急診多少我幫你出一下就這樣」 在對方這種態度下 我覺得似乎也沒有必要站在他的立場幫他考慮太多 1. 請問大家這樣的狀況求償金額約在哪個範圍中是合理的範圍? 2. 由於是在上班途中發生,勞保是否有保險這部分的醫療費用及無法上班的損失? 由於沒什麼經驗 在這裡先謝謝各位的解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3.1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412006100.A.984.html derder5566:轉錄至看板 biker 09/29 23:55
jsschen: 態度不好直接提告 10/01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