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jwv190:自己訂時間,直接發函過去,時間別太靠近。 04/07 19:52
推 BarBatos:會 04/07 20:00
推 kit279:先打電話跟他們稍微先說一下 04/07 20:22
推 oldsam:先看有沒有主持人,請他訂時間,前一天打電話去確認出席 04/07 20:26
我有試先想跟他們說 可是 跟他們說案件的大概情形後 大至上的回答
都先說 這好像是別單位的事 我吐出一句想約他門會勘 指講一遍
就被他門 繞到別的話題 我的輔導員 示說 就是那幾各單位就對了
我後來想想 因為這件事 我無法一個人決定 會牽涉到 財產 地政 建管
所以 我應該就是先直接上簽呈 再分會通知他門要一起來會勘
我訂出時間後 會先打電話告知他門一下 時間可能下禮拜了吧 這禮拜太趕了
可是又面臨到 人民申請的壓力(可能看我新人 還直接打電話給我 叫我別會勘)= =
真是一個新人的考驗
※ 編輯: bar1005 (1.172.173.133), 04/07/2014 21:07:40
→ bar1005:謝謝以上的學長姐 謝謝 04/07 21:08
推 qoojason:你會勘有需要鑑界嗎? 04/07 21:24
報告學長 不需要 我只是做認定的事 看能不能做為停車場使用
推 kuan1:直接上簽呈訂定時間 但是麻煩留前置量 不要把別的單位動做小 04/07 21:36
→ kuan1:叮噹 大約文到一星期左右 其他單位收到文自然就會分文 04/07 21:37
→ kuan1:我的作法是發會勘通知後 直接等對方承辦來電了XD 04/07 21:38
嗯前置量 跟 叮噹試指什摸= =?
※ 編輯: bar1005 (1.172.173.133), 04/07/2014 21:56:16
→ b770903b:樓上是指 當作小叮噹 有任意門馬上出現的意思吧(?) 04/08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