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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ulusai (囉唆)》之銘言: : ※ 引述《scott20144 (DaYo)》之銘言: : : 請問有無版友有長天數出國的經驗呢? : : 依規定役男第三階段只能出國8天還是9天的樣子 : : 但小弟可能需要兩星期左右.. : : 不曉得是否有什麼方法能寬延至兩週? : : 請公司給予公差名義可行嗎? : : 謝謝. : 借題問 : 由於去歐洲的直飛機票幾乎都晚上2300甚至2340出發 : 這一小甚至20分就用掉一天的quota真的很浪費 : 加上偏偏回程的最大天數就是硬生生會超過半天或幾個小時... : 想請問版上的大大真的有超過一天或幾個小時(over 9天)回來入境經驗的嗎 : 爬文只看到說有沒事的但也有被公司警告的 : 如果只是限制出境六個月就想挑戰看看... : 但多少還是會擔心 我是有夢到一個例子,參考看看 某研替役男一月底去歐洲旅遊11天 直到人資被內政部通知(七月中),才要求役男繳交「延遲證明」 不過既然是故意的,哪來的證明? 就只好隨便寫個理由交出去 不久後,收到內政部回函 因瞎掰的理由不符合延遲歸國的標準,因此被限制申請出境六個月 接著人資來說明此風不可長,這算是不小的違規... 夢醒了 法規明訂逾期歸國超過七天,除限制出境申請外,還有罰則 因此超過兩天 屬灰色地帶 [註] 會不會被人資嘰嘰叫是人品問題,多打點、多瞭解比較重要 至於公司會不會被內政部警告?有請人資來解夢 [註] 除非有公務出國要申請,否則限制出境申請其實沒有太大的意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233.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DSS/M.1416411971.A.652.html
Usecase: 的確,但如果人資站在役男這邊就沒差 11/20 05:56
woulusai: 謝謝分享!! 11/21 22:20
azlbf: 公司人資說會害公司被扣分 嚴重時會被縮減名額 11/23 20:01
scott20144: 推推,實用!! 11/25 00:07
Eressea: 借問,小弟明年8/23~30出國,應該算是合於規定吧?? 11/25 22:00
Eressea: 看內政部網頁問答的例子說1/1~1/9算八天 11/25 22:01
Eressea: 打錯,是8/22~8/30出國 11/25 22:01
pupuliao: 直接問役政署吧 電話很好打 11/28 17:27
Eressea: 已問~ 是OK的 12/01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