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ilto:請問...以後檢舉可以公開是誰撿舉的嗎????? 09/25 17:17
→ mailto:不然一天到晚黑函亂飛 這版到都有警察 09/25 17:18
→ DragonKill:站規&法律 : 都不能公開私人信件 除非作者同意 09/25 17:19
推 mailto:沒有公開信件啊 是公開id 09/25 17:19
※ 編輯: DragonKill 來自: 122.116.241.169 (09/25 17:21)
推 dark444:經"id"檢舉 09/25 17:21
推 dsfcomtw:親愛的版主,我可以知道自己被誰砍了一刀嗎? 09/25 17:22
→ mailto:對啊 不然你看L_PTTAvenue, 判決文都有附原告 ID 09/25 17:23
→ mailto:強烈建議提供檢舉id 09/25 17:24
→ DragonKill:拜託 不要再戰了 揪團也可以放的很寬 09/25 17:28
推 dsfcomtw:噗...我懂了 09/25 17:28
→ DragonKill:週日晚上就能投票 週三就一切依新版規 09/25 17:28
推 Eva0413:版主可以不要隨之起舞就不會戰了 09/25 17:29
→ DragonKill:建議可以來信 合理的會放在投票選項 多謝配合 09/25 17:30
推 mailto:所以版主會把版友想要表決的 通通都放在投票裡嗎? 09/25 17:30
推 luke5566:版主我們可以先投票表決要表決哪一些嗎? 09/25 17:31
→ mailto:應該是先投票要不要辦投票吧 ^^ 09/25 17:32
推 san4:真想知道是誰檢舉的~哈哈哈...有沒有抓耙子陽光法案啊? 09/25 17:32
→ mailto:好 建議信我寫..比較L_PTTAvenue版 這樣比較公平 09/25 17:33
→ dark444:投票結果會加來加去嗎 09/25 17:33
→ mailto:比照L_PTTAvenue版 09/25 17:33
推 luke5566:可是l_pttavenue 是公開申訴檢舉... 熟版也要比照嗎? 09/25 17:33
→ mailto:就投票啊 又不是我說了算 :) 09/25 17:34
→ Eva0413:版主別有人檢舉就聽信一面之詞就不會一直鼓勵檢舉歪風 09/25 17:35
→ mailto:我想大家都不希望每一句推文 每一個字都要寫的小心意意 09/25 17:36
推 DyingIce:不就看事証. 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唉~ 09/25 17:36
→ mailto:好像回到小學 講一句台語就要罰站的樣子 ~_~ 09/25 17:36
→ DyingIce:不過那些應該是舊板規來的. 規定弄好點. 少點模糊. 09/25 17:37
推 ashin1069:新版規還要這麼久才執行 真便宜了一些小人 09/25 17:37
→ DyingIce:就不會一堆可能可以被檢舉的. 09/25 17:37
→ Eva0413:武則天的匦函制度跟豬園張的東廠制度都是借鏡啊 09/25 17:38
推 mailto:所以 現在東廠公公是誰? XD 09/25 17:38
→ ashin1069:東廠 我有笑 XDDD 09/25 17:38
→ Eva0413:還有清代的文字獄<---這個熟版整個很愛歷史重演 09/25 17:39
推 luke5566:違規行為檢舉之重申:二.違規行為檢舉1. 誰有權檢舉? 09/25 17:39
推 DyingIce:是把規矩訂的明確一點. (明確等同於一定要很繁雜) 09/25 17:40
→ DyingIce: 不 09/25 17:40
推 mailto:我還是推 歡迎撿舉 但請公布撿舉人 id 謝謝 09/25 17:41
→ mailto:我要拉票去了 XD 09/25 17:41
→ DyingIce:可以限制少一點. 但是把有的限制講清楚一點. 09/25 17:41
推 luke5566:我有問題 不檢舉版主就不用處理違規了嗎? 09/25 17:43
推 avalon1: 你不知道板上很多人是用免洗在檢舉的 09/25 17:44
推 boababy:阿法龍,什麼是免洗? (舉手發問) 09/25 17:45
→ sadoshy66:就分身啊~寶兒姑娘~殺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 09/25 17:46
推 ashin1069:上站次數少剛註冊的id 也可以說是分身 09/25 17:46
推 mailto:5566 版主可以寫 「經版主發現 主動balabala :P 」 09/25 17:47
→ ashin1069:阿法龍戳破了他們的小招XDDDD 09/25 17:47
→ sadoshy66:檢舉可不可以限PO過自介,發文五篇以上或是當事人本身? 09/25 17:48
→ ashin1069:其實還有一種就是 經 (版主) 檢舉 (括弧沒寫出來) 09/25 17:48
→ mailto:吼 阿法龍 你把秘密講出來了 >//< 09/25 17:48
→ ashin1069:就像報社要報秘密八卦都寫 "據傳" 道理差不多 喵 09/25 17:48
推 dsfcomtw:我只能說,真的有人唯恐天下不亂 有本事就自己去選版主 09/25 17:51
推 dsfcomtw:如果在現實生活裡,有這能細膩的能耐 那真的令人佩服 09/25 17:54
推 mailto:寶貴的時間是拿來當科南 不是拿來當版主的^^ 09/25 17:54
推 avalon1:寫信罵版主也是用分身罵.....04up u;6 09/25 17:56
推 blacksnow:9/12上任的去處理7月底的案子? 怪怪的 09/25 18:21
→ blacksnow:有檢舉人就把檢舉人ID列出來,敢做敢當。 09/25 18:24
→ blacksnow:同意小智的檢舉要有限制,不然一樣可以用分身亂來 09/25 18:25
→ blacksnow:另外要公布,就從9/12上任開始的全部公布,我也有檢舉 09/25 18:26
推 luke5566:七月底的案子是組務的判決吧 可以組務有叫版主要判吧 09/25 18:28
→ luke5566:有人檢舉就一定要處份嗎? 沒違規不是就駁回就好了? 09/25 18:30
推 mailto:處不處份和判決後 同時公佈ID是二回事... 別緊張 09/25 18:31
推 luke5566:那可以順便加一下 經ID檢舉 查無實證不處分 09/25 18:33
→ luke5566:乾脆以後就公開在版面檢舉好了 XDDD 09/25 18:34
→ luke5566:會不會更亂啊 (逃) ~~~ 09/25 18:35
推 mailto:我覺得很ok啊 某id如果一直檢舉都不成功 滿3次大家要拍拍他 09/25 18:35
→ alopama:鞭屍???? 09/25 21:12
推 alopama:之前我就提過檢舉的壞處 ㄎㄎ 結果咧 ㄎㄎㄎ~~~~ 09/25 21:16
推 robart:不要違反版龜 還要怕檢舉??????????? XDDDD 太淺了~~ 09/25 21:20
推 alopama:呵呵 明人不做暗事 我都敢公開檢舉我自己 你敢嗎? 09/25 21:24
→ robart:科科 好熟熟 熟透了 XDDD 09/25 21:24
推 alopama:還有 DragonKill 有聽過法律不溯及既往嗎???? 09/25 21:26
推 robart:@@ 法律你定的?? 不是有追朔期??? 09/25 21:27
→ alopama:歡迎來一一檢舉我的文章 呵呵 09/25 21:27
→ robart:太強了 太強了 果然是高手 高手 高高手 09/25 21:27
→ robart:笑翻了啦XDDD 09/25 21:27
推 alopama:聽說在印尼 男子自慰是要被砍頭 去峇里島要小心哦~~~~ 09/25 21:33
推 robart:推 alopama:還有 DragonKill 有聽過法律不溯及既往嗎???? 09/25 21:35
→ robart:加油~~~加油~~~!! 09/25 21:36
→ robart:你可以努力成為大法官 自己釋憲喔 XDDD 09/25 21:37
→ robart:然後為自己解套 XDDD 09/25 21:38
推 alopama:我以為這是很基本的法學常識 原來我是大笨蛋 失禮失禮 ~~ 09/25 21:39
推 robart:cheerleader: GOGOGO~~ 09/25 21:43
推 sadoshy66:那是不是換個板主,改個板規,就可以開始水桶以前不合現 09/25 21:44
→ sadoshy66:在板務規定的人呢?還朔及既往勒,已經沒上站的要不要順 09/25 21:45
→ sadoshy66:便萬年水桶啊~ 09/25 21:45
推 robart:以前的水桶通通可以放了阿 法律不溯及既往阿 ??對嗎?? 09/25 21:45
→ sadoshy66:執行期滿就可以放啊,犯規在先,犯規是在當時,判罰也是 09/25 21:47
推 milkyame:我也覺得這次判決...朔及既往不太認同 09/25 21:48
→ sadoshy66:和來朔及既往的問題,你是時間錯亂了嗎? 09/25 21:48
→ sadoshy66:ro同學可以先想想是不是換板規,就可以水桶以前發言抵觸 09/25 21:49
→ sadoshy66:現在法規的人? 09/25 21:49
推 robart:搞錯時間點的誰XDDD 09/25 21:50
推 sadoshy66:你啊,XDDDD光會用這個沒用~XDDDDDD 09/25 21:51
→ robart:請去翻 她發言時間 與公告時間喔XDDDDDD 09/25 21:51
→ robart:我想有人是 腦充血 囉 09/25 21:52
→ robart:何必一個一個來自殺呢 XDDDY 09/25 21:52
→ robart:衝阿 拍拍護衛隊~~ GOGOGO~~ 09/25 21:54
推 sadoshy66:現在是在質疑asss那篇~你才搞清楚 09/25 21:54
→ sadoshy66:d姐也是不滿那篇才po文 09/25 21:54
→ robart:一個中國各自解釋 我是在講 DS這個文 09/25 21:55
→ robart:加油 09/25 21:55
推 sadoshy66:你才要加油,下次搞清楚狀況再酸~ 09/25 21:57
推 robart:桶的人不是她找她申訴幹嗎 = = 有點怪 09/25 21:57
→ robart:是喔 是喔 那也搞清楚 桶人的事誰XD 09/25 21:58
→ robart:去找她申訴阿 XDD 09/25 21:58
推 mailto:我要撿舉樓上引射 暗示 任何有關某人的事 >//< 09/25 22:27
→ robart:我射了 = = 09/25 22:35
推 DyingIce:唉~ 就是因為新板主主張暫時按照舊板規... 09/25 22:57
→ DyingIce:導致舊案還要繼續審啊. Orz... 09/25 22:58
推 dark444:還來啊 09/25 23:01
推 DyingIce:其實... 板主本來也很不想審的... (不信自己去問) 09/25 23:05
推 luke5566:所以檢舉不能公開檢舉喔 會以無關版旨刪除 09/25 23:41
推 dsfcomtw:媽咪的! 所以到底是誰去檢舉我? 法官,檢座不會被恐嚇? 09/26 01:19
→ dsfcomtw:有種去檢舉我,就直接站出來承認呀? 別給版主壓力 09/26 01:19
→ dsfcomtw:一碼歸一碼 09/26 01:20
→ dsfcomtw:本大小姐不怕被水桶啦! 但給我個合理的理由呀! 09/26 01:21
→ dsfcomtw:你不遞案,法官需要審嗎? 09/26 01:22
→ tempwind:DrogranKill 你這是甚麼執法啊 拜託 新版規出來前 是依照 09/26 04:15
→ tempwind:舊版規執行耶 憑什麼要人家等到新版規出來才能動作? 中華 09/26 04:17
→ tempwind:民國法律哪條會規定 新法上路前空窗期 舊法自動失效的? 09/26 04:17
→ tempwind:連人家質疑的文章也被列為警告啊 這不是搞獨裁是甚麼? 09/26 04:18
→ tempwind:在新版規未投票通過前 這個版還不是版主說了算吧 09/26 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