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sy0128: 版主偏頗我想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以前123.194.125.140 09/08 02:40
→ rosy0128: 是因為沒案例,換作今天,我就會去提告了.123.194.125.140 09/08 02:41
→ rosy0128: 現在想想那個版主也很聰明,護航怕留証,123.194.125.140 09/08 02:42
→ rosy0128: 所以把文章刪掉,我這邊沒證據就很難提告123.194.125.140 09/08 02:42
→ rosy0128: 另外,我附的網址可能不是很好,你要常看123.194.125.140 09/08 02:45
→ rosy0128: 新聞的話,就會知道網路毀榜罪是有成立的123.194.125.140 09/08 02:46
→ rosy0128: 案件的.123.194.125.140 09/08 02:46
→ rosy0128: 不是匿名或沒指名道姓就沒事.123.194.125.140 09/08 02:46
我還是那句,在沒有提出相關事證下,不予評論。
順帶一提,若您所言非真,將可能涉及加重誹謗。
板主刪除文章並非馬上消失不見,以前是有個deleted板來存放被刪
除的文章,現在則是各看板都有資源回收筒,被刪除的文章會在資源
回收筒,保留時間約三四週(註一)。
縱使板主刪除文章(註二),縱使板主不願提供文章,小組長甚至是
群組長也可自行至該看板資源回收筒調閱相關文章。
我上面只是說這是Q&A並非判決,並沒有說網路誹謗不存在不成立。
註一:看板回收筒保留文章時間約三至四週,但若是大板時間可能更
少,另外回收筒的文章不能被修改或刪除。
註二:板主判定文章違規而刪除是理所當然的事,但若使用者需要申
訴,只要向板主提出,板主就必須協助從回收筒取回文章。
(但請注意提出時的態度,如果惡言相向被拒絕或不予理會蠻正常的)
倘若板主拒絕配合,小組會要求板主提供證據,除非跟自己的職位過
不去,不然一般來說都會配合。
就算板主寧可被拔職也不配合,該看板所屬的小組、群組長也可直接
進入該看板的資源回收筒調閱證據。
※ 編輯: ra065311 (111.254.186.194), 09/08/2014 03:17:52
推 MadeInChina: 我印象中寄信的內容變成這樣 改沒有 1.165.4.150 09/08 07:16
→ MadeInChina: 很久吧 一直說官方偏頗 卻說不出案例 1.165.4.150 09/08 07:17
推 MadeInChina: 最大的問題是 如果當時有申訴 證據都 1.165.4.150 09/08 07:20
→ MadeInChina: 會轉錄到小組板 那何來證據不見呢 1.165.4.150 09/08 07:22
推 BigCat: 沒很久,大概是八卦板主被連告那陣子 114.40.29.58 09/08 07:33
→ BigCat: 我覺得會變成板友想幫→"原告"宣稱不信任 114.40.29.58 09/08 07:34
→ BigCat: →沒有線索無從幫忙→繼續黑站方→loop 114.40.29.58 09/08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