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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告了 因為在自己的部落格分享連結 就這樣被告了 從沒做過什麼壞事 第一次進警局 很難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208.8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d/M.1403655682.A.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