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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休假 我2012.2.2到職 今年來說一年有七天特休假 但公司規定特休分 上下半年(上半年3天/下半年4天) 那這樣我預計五月份離職 下半年的天數不就被吃了? 請問這樣是否違法? 2. 離職通知 我上週五向主管提出離職(4/18) 但昨天人事拿單字給我填 其中有一欄寫: 我本人於(幾月幾號)自願離職..... 日期我填4/18卻被圈起來退回 要我改成4/21 請問這合理嗎? 還有我明明是到職兩年 按勞基法規定是提前20日告知即可 但公司卻是規定行政人員要30天前提出離職(但現場人員一樣是20天) 請問這合理嗎? 而且主管以他要出差為由 硬要我做到五月底 完全超過勞基法規定天數好多天!!! 請問我應該怎麼維護我自身的權益? ((其實還有制服的賠償問題 天啊 我真覺得我誤入歧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0.52.16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398129198.A.AB3.html
BaRanKa:制服還要賠0.0 都做2年了 04/22 09:49
dscandy1119:不用理 找勞工局 04/22 09:50
petertg:1.公司業務需求不讓你休特休,依法須折算為日薪或讓你休 04/22 22:52
petertg:2.離職請給他們書面通知,4/18就18,20天到就依法閃人 04/22 22:54
petertg:公司規定與勞基法衝突者,以勞基法為準。 04/22 22:54
petertg:制服如果是買斷就不用賠,不然就是洗乾淨退還給公司。 04/22 22:55
petertg:離職基本上雙方互相尊重,對方真的不尊重,就找勞工局 04/22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