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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 如需採用郵寄申請的方式到經文處辦理結婚文件驗證 不是要填一份"文件證明申請表"嗎? 此申請表的"申請人姓名" 是寫夫妻中的一人即可嗎? 還是兩人的姓名都要寫? 若使用郵寄申請是否算本人申請? 需要填"代理人姓名"嗎? 有規定表格需要打字嗎? 可否用手寫? 文件申請表這邊可以閜下載,想請有經驗的人幫我解答一下,寫信去問他們都沒回 http://www.roc-taiwan.org/ct.asp?xItem=29929&ctNode=2999&mp=66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28.7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nFrancisco/M.1412084004.A.41D.html
joanneloo: 直接打電話去詢問吧!email通常都不太回 10/01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