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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到了某連鎖超商工作 由於店長把人力壓的很吃緊 整間店不含店長才五個人 導致我只要大夜班休假就必須下去貼補 本身原本是晚班 但我上完大夜後並沒有辦法休假 除非我拿自己的休假額度排假 他規定一個月只能休四天 一天只能休一個人 而且一個月只能休一天假日 想請問我這樣大夜接晚班有沒有觸犯到勞基法 早上七點下班下午三點又要上班 剛剛查了一下並沒有這方面的資訊 只有聽朋友提到好像下班後需休息16小時才可再上班 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提供我正確資訊 另外想請問他限制我們休假的那些規定有沒有犯法 因為每天都八小時但休假卻只有四天 一個禮拜休一天的話 兩個禮拜工時也超過84小時這樣有加班費可以拿嗎 清明節之類的國定假日也沒有加倍的薪水 請各位幫幫我了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9.154.9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erviceInfo/M.1400792870.A.815.html
hipposman:班與班中間 間隔有8小時 就不違法(如果他有付你薪水 05/23 14:46
hipposman:雙週超過84就應該要給加班費或補休 國定例假是應有雙倍 05/23 14:47
hipposman:但在實例上有太多方式(利用調移)來閃過 詳細可以依班 05/23 14:48
hipposman:表來向各地勞工局詢問(如果你準備換工作 就弄他吧 05/23 14:49
payaya:三班制接輪班隔8小時沒違法但若超過84就要補 05/24 11:17
mutaizen:但是超過8小時有時薪X1.33超過10小時有X1.66嗎? 05/30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