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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已是大四生,在8月11日開始在高雄某通訊行上班 但就在昨天9月30日晚上9點20分左右突然被店長叫到後面 "今天中午開會,老闆說不要請工讀生了,所以你就到今天為止吧!" 有沒有突然被解雇,應該做什麼回應 才能讓自己權益不會受損?(我有勞健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229.7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erviceInfo/M.1412166533.A.BA7.html
prkfcpr: 別忘了資遣證明 10/01 20:55
top1683: 非自願離職證明 10/01 20:56
iqdboy: 我也遇過 請問資遣證明可以用來幹嘛? 10/01 21:05
japanstyle: 申請失業補助? 10/01 21:33
iqdboy: 對 剛查了 不過我那家公司很賤 一開始有要我們簽契約 10/01 21:47
iqdboy: 契約裡有提到被解雇後不得有任何要求 唉 10/01 21:50
danny12309: 寫是這樣寫,但該給還是得給,先去問勞工局可否跟公司 10/02 00:43
danny12309: 要證明吧(我是覺得一定能,不然也太瞎) 10/02 00:44
joysoy: 這種不合理的合約簽了會有效力嗎…? 10/02 02:02
prkfcpr: 不得有任何要求是包括薪水嗎?還是要去索取啦 10/02 09:42
iqdboy: 有拿到錢 而且現在也有在工作 懶得跟爛公司計較 10/02 19:47
iqdboy: 不過樓上幾位說的是~ 10/02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