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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根本沒有所謂的吃案 至於判決標準各板板主都有自己的權限 ,你不能因為甲案這麼判就能要求乙案一定也這麼判。 如此一來板主權限將限縮,那麼以後就叫使用者來判案就好。 還有,被刪文的使用者如果覺得判決大小眼可以來此申訴,原波並非當事人 ,本案不受理。 至於誤刪一事,板主群已經解釋了。 LoLoLu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1.4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415103398.A.B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