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aaaaaa600: 大部分的人都不質疑停辦的法源依據吧 01/01 23:42
→ aaaaaaa600: 重點是你停辦有考量到基層的心聲嗎 01/01 23:43
→ aaaaaaa600: 發放加給的初衷就是為了留住雙北的警力 01/01 23:44
→ aaaaaaa600: 試辦一年如果有效就該發,沒效就該檢討 01/01 23:44
→ aaaaaaa600: 你內政部說沒效,但雙北市警局都說有效啊 01/01 23:45
→ aaaaaaa600: 那這要怎麼說?看來高層離基層真的是太遠 01/01 23:46
推 link916829: 高層表示 問題是我沒有領到 01/02 01:10
推 q7511966: 書沒念熟,謝謝學長指導^^ 01/02 13:38
→ q7511966: 不過,直轄市與內政部無隸屬關係,大可不必聽話吧XD? 01/02 13:39
→ mingly: 若以直轄市與內政部無隸屬來說,那麼直轄市公務員的薪資又 01/03 01:12
→ mingly: 何必與他縣市統一?自訂辦法提高薪資水準就好。 01/03 01:14
→ mingly: 其實我是不反對地方政府能有這個權力啦,但事實上不能。 01/03 01:14
→ mingly: 公務人員的薪資還是受公務人員俸給法約束 01/03 01:17
推 bsjimmy: 太專業了 推 01/04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