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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妹有一個問題, 關於目前公司已服務半年,是pcb 設備代理商。 職稱:業務管理師。 我記得到職時有簽一份競業禁止條款, 好像是離職一年內不得於競爭同業服務,違者需賠償公司。 我發現,我對於品管有興趣,上了課也考取了CQT, 也很幸運的有品管方面的面試, 更幸運的是,拿到某pcb 大廠的offer... 職稱是:製程工程師。 問題來了,請問各位大大。。 這樣會與我當時簽的競業禁止條款抵觸嗎? 我想老實跟老闆說, 因為找到Q 的工作又很有興趣 所以才想提離職, 不然我也不知該怎麼提離職原因,(離職經驗不足啊= =) 但這樣老闆會不會就火了拿這個條款嚇我?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176.18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ch_Job/M.1419605108.A.83D.html
z110663: 就直接跟老闆說錢太少就好呀... 12/26 22:54
ljsnonocat2: 離職不都只有一個原因?....生涯規劃.... 12/26 22:57
smart1988: 設備商和製造商差很多的說 不過我印象中有看過被競業 12/26 23:01
smart1988: 條款弄到的人都至少是經理以上的層級 小小工程師或管 12/26 23:02
smart1988: 理師是能掌握多少公司機密... 12/26 23:02
monocero: 競業的是可能會有競爭狀態例如競爭對手等?! 光是同產業 12/26 23:02
monocero: 又不是掌握機密應該還好?! 12/26 23:04
sedgewick: 半年哦?除非被抓包盜賣業務機密... 競業沒那麼好告的. 12/26 23:19
linyungjen: 競業條款要補償你那年所得才成立? 而且小員工而已... 12/26 23:32
ShoeiX12: 這條款最大用處就是嚇不懂的小員工 12/27 00:03
HFET: 要求服從條款有多給錢或股票嗎?別傻傻被騙 12/27 00:57
wallholla: 除非你是主管要不然沒等價報酬 應該不能限制 12/27 05:46
wallholla: 之前有壽司店師傅 自己出去開店當老闆 原東家敗訴 12/27 05:47
wallholla: 憲法似乎有保障工作權 再查查吧 12/27 05:49
Leadgen: 除非目前這公司對你的技術很有興趣,不然妳就想太多了~ 12/27 08:09
young000: 離職前去 HR 要一年的薪水,然後說不工作無法生活 12/27 16:21
young000: HR 的回答就錄起來...啥條款都破功啦 XD 12/27 16:21
a777starmy: 不用跟他講實話,講實話你可能會被封殺,表明不適合這 12/28 00:04
a777starmy: 工作即可, 不用講的太明,職場是黑暗的 12/28 00:04
nicepring: 但是如果是跟HR說我無法適應這工作,離職證明上會寫這 12/28 22:43
nicepring: 原因嗎?看起來很冏.. 12/28 22:43
walter0914: 沒等價報酬不能限制,因為違憲 12/29 13:38
leavefly: 為什麼要老實說....真怪... 01/05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