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caca5566:ㄏㄏ 那就不要發文啊06/17 20:07
怎麼可以不發肺紋呢 趨勢耶
噓 dichenfong:中突轉對超猛06/17 20:11
沒辦法 凹不下去了
石頭只有ten顆 顆顆啦
噓 kg21dunk:廢文06/17 20:22
yes!!!
違規事項: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 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判決:
鍵盤攻略文本就不是正統的討論文
因此對於文章內容會較為放寬且也樂於見到討論內容
但從文章中可看出
雖然原po內容較無建設性但還是有鄉民願意一起討論
基本上要發文就是要接受公評,對於不滿之推噓文可以視而不見
也可以試圖回應,更甚者對於推噓文若有人身攻擊也可以檢舉
但原po回文卻有著挑釁意圖,且於文章內容及回文都數次強調自己是廢文
因此判定原po有引戰或鬧版之企圖
hadeshell 水桶28天+退文
原文將收錄於 Z-19-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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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JP0518:yes!!! 06/17 20:35
推 Winstonred:仁政真好 06/17 20:35
推 kg21dunk:這個人真的令人無言 06/17 20:38
推 talrasha:劣一劣也好 06/17 20:39
推 shamus0309:如果他能0石並且有影片證明 應該撤銷判決 06/17 20:40
→ peterman167:沒問題 06/17 20:41
推 sanpo0108:被噓到崩潰也敢自稱廢文 摳連 06/17 20:41
推 kg21dunk:就怕他不到200等 等GG 06/17 20:41
→ tw00022015:....他中間有換隊ㄟ = = 06/17 20:46
→ babufong:打到一半換隊應該還沒實裝 06/17 20:47
推 talrasha:換隊實裝了? MH出來面對 06/17 20:52
推 shamus0309:沒200等 有錄影軟體 先root 或 jb 也可以 06/17 20:54
→ tw00022015:IOS配合電腦不用JB也可錄影 06/17 21:00
推 garylai00000:爽 06/17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