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heWANDERER:感謝QQ 06/16 04:36
推 fortiori:感謝分享,但真不知道AIT要怎麼看待在他國還在行政 06/16 15:33
→ fortiori:審查的案子 06/16 15:33
※ 編輯: cchris (99.123.5.147), 06/16/2014 15:41:09
推 cassine:用公家機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出發點去推論,在 A領事館申 06/16 17:41
→ cassine:請簽證被送行政檢查,那在 B領事館也一樣被查的機會會很高 06/16 17:42
→ cassine:因為如果 B沒送查最後出狀況,那 B要負責;如果 B有送查還 06/16 17:42
→ cassine:出狀況,那是國務院的問題, B可以置身事外。如果我是簽證 06/16 17:43
→ cassine:官,前面人送查我一定跟著送,要推翻前人的決策要有充足理 06/16 17:43
→ cassine:由,但是按照前例辦事就不用什麼理由,出事情的責任也低 06/16 17:44
推 fortiori:感謝 06/16 21:05
→ cchris:所以就看你有沒有辦法說服AIT你其實是不需審的,國外太緊張 06/17 01:03
→ cchris:另外,若同樣等三個月,在台等的成本和緊張度也和在國外不同 06/17 01:04
推 theWANDERER:我通過了各位,35天 06/17 05:49
推 theWANDERER:差點就要買機票回去了 06/17 05:50
→ cchris:恭喜! 06/17 05:57
推 theWANDERER:感謝樓上以及所有給意見的版友 06/17 06:08
推 mirasaur:恭喜!看你煎熬好久替你鬆一口氣! 06/17 07:05
推 theWANDERER:謝謝樓上 06/17 12:23
推 fortiori:恭喜!! 希望我也能順利通過! 06/17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