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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一些推文 也感謝大家的建議 問過美國總公司後,它說我的薪水的確是預扣的 它把我要不要file的決定留給我自己 因對美國報稅不熟,我把這幾天大大寶貴的建議與我網上查的資料summary一下 1. 應該是IRS refund我錢,而不是我owe IRS 2. 薪水已被預扣,三年內我都可以FILE REFUND,且沒有罰款問題 3. 如果三年內我沒FILE ,沒penalty 但refund 會被收走 如果以上是對的 那我可以 1. 在台灣用e-file 來 file tax return 2. 用台灣地址寄W-2還有一個表給IRS 3. 提供一個美國的BANK ACCOUNT 如果我的理解有錯請指正 再次感謝大家的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154.16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VISA/M.1408333178.A.4F2.html
cchris: 對,未必要用美國銀行帳戶,也可讓它寄支票到你的台灣地址 08/18 12:15
cchris: 但直接進入美國帳戶是比較省事沒錯 08/18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