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flysky ()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A語校課程結束再報B語校的 60天問題
時間Tue Dec 2 14:37:54 2014
我已經在A語校合法完成課程四個月(我只報16週),1128課程結束,
出席率90%以上,沒有問題,
現在已進入60天的graceperiod 的倒數
我想在這裡準備碩士申請,想等到明年五月再回台繼等我的入學許可。
我現在也找到一家社區大學院的語言中心(B),繼續課程
請問,我完成B校語言中心的課程(我報八週,從明年一月開始)
我仍享有60 days 的 grace period ?
p.s A校給我I-20 是一年,明年七月到期。 B校準備要給我新的 I-20。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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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hris: 為何你認為你正在60天之內? A學校告訴你的嗎? 12/02 14:43
→ cchris: 你的A校I-20是一年,一般只有完成這一年課程才享有60天 12/02 14:44
→ cchris: 你只上完一學期,依官方定義這叫做輟學,理論上僅15天的緩衝 12/02 14:44
→ flyflysky: A學校今天來信跟我說我有60天, 沒有輟學問題, 15天不適 12/05 01:14
→ flyflysky: 用在我的情形 12/05 01:14
→ cchris: 一般來說完成I-20課程才有60天,A校可能是更改你的結業時間 12/05 09:27
→ cchris: 視為你提早畢業;你無法預期B校也會這麼友善 12/05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