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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說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 但是目前審理中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其中就有一版本是行政院版 這樣不是有點矛盾嗎? 行政權應該無權過問立法權吧,但又為何行政院也能提版本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53.2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sk-why/M.1400579924.A.C09.html
ghjkl1478:這算是提供意見由立法院決定 所以不算過問立法權 05/20 18:47
e1q3z9c7:三位一體 05/20 19:44
gamer:實務上大部分的法案都是行政院提的..... 05/20 22:53
gamer:行政院只有權提案,沒資格審核,不算侵犯立法權。 05/20 22:54
gamer:而之所以要給行政院有提案權是因為1.行政權擁有最多的資源 05/20 22:55
gamer:可以針對法案的細節與人民需求做調查,提出較為合適的法條 05/20 22:57
gamer:2.行政權在執行過程可能會遇到一些過往法例沒有考慮到,或 05/20 22:58
gamer:是根本沒有法例的情況,給行政權提案權可以較為有效處理這 05/20 23:00
gamer:類問題。 05/20 23:01
kougousei:行政院只有提案 要不要過是立法院的事情 05/21 09:28
sw3939889:大部分法案行政院來提出是正常合理現象,就如同自己做 07/31 21:34
sw3939889:事,那邊需要改進新增自己最清楚,我們需注意的部分是 07/31 21:34
sw3939889:,提出的法案是否行政中立具公共性及是否具公共利益, 07/31 21:34
sw3939889:或是此法案是不是肉桶立法,一切最後當然是立法院通過 07/31 21:34
sw3939889:才算數 07/31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