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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新聞 http://ppt.cc/gdsy 2014年10月28日17:31 郭姓女子前年騎機車途中遇9旬陳姓老翁逆向走在慢車道,雖緊急煞車,陳男仍被擦撞後 旋轉摔倒,住院2個多月傷重不治,郭女被起訴過失致死罪嫌,一審指陳男違規在先,判 郭女無罪,高等法院指雖附近就有陸橋,且證人證稱陳男幾乎天天違規穿越馬路,但當時 道路能見度達200公尺,郭女疏未注意車前狀況,今將郭女逆轉改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9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事發於前年3月27日上午9時許,郭女騎機車在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1段最外側 車道往桃園方向行駛,91歲陳男突從路邊停放車輛的縫隙走出,並沿路邊逆向行走,郭女 見狀緊急煞車,陳男仍向右倒向郭女機車右側,身體轉了180度倒地,右側頭部重擊地面 昏倒。 郭女驚嚇報警送醫,痛哭表示沒撞到陳男,陳男不知何故倒向她的車子。陳男2個多月後 傷重不治,家屬提告不原諒郭女,一審認定郭女未撞擊陳男,且陳男逆向走在車道違規在 先,判郭女無罪。 陳男家屬不服,上訴高院後,法官查出事發地點有陸橋,陳男幾乎天天違規跨越分隔島直 接穿越6線車道,證人說陳男腳步很慢,看了就覺得很危險,鑑定單位也指郭女無過失責 任。但法官認為,當時道路能見度達200公尺,郭女若注意車前狀況,應可適時閃避。 法官另以陳男右小腿有一處撕裂傷研判,郭女機車前輪避震器右側突出物先擦撞陳男接近 右踝部位,當時郭女幾乎已煞停,因而產生陳男不知何故倒向郭女機車車身錯覺,法官指 郭女雖應負過失責任,但事發後陪陳男就醫並墊付醫療費用,也向警方自首肇事,依法減 刑。(黃哲民/台北報導) 家屬說"不原諒"郭女 老翁"天天違規"跨越分隔島直接穿越"6線"車道 法官認為"當時道路能見度達200公尺,若注意車前狀況,應可適時閃避" 可好了,一件交通事故,超級三寶、無理家屬、恐龍法官通通出籠,讓人心寒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63.5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ker/M.1414664114.A.FDA.html
e049527: 嘖 … 要死就別拖人下水 10/30 18:44
ACRM2929: 這啥鬼判決 10/30 19:07
YaPTT: 鬼島什麼時候才能保障守交通規則的人 10/30 19:11
soga5731: 感覺三寶一詞被濫用的很徹底 10/30 19:17
sm84113: 突然跑出來 試問法官 你能煞的住嗎? 10/30 19:37
nagass: 看到標題就想噓文 10/30 19:49
westley: 真的很衰 這種三寶怎麼不自己去撞分隔島死一死 10/30 20:18
roder: 天天出來找遺產 總有一天等到你 10/30 20:52
cuteneo: 就不要哪天法官自己家人遇到 垃圾 10/30 21:54
M1006: 樓上是欠告? 10/31 00:33
SETL: 樓上是要告就對了? 10/31 01:44
M1006: 最好就是被告一告 網路謾罵囂張 10/31 02:04
a3030: 說別人欠告的超好笑XDD 10/31 07:52
comit: 都已經鑑定無過失 還能被判抓去關...這要怎麼說阿 10/31 09:50
bgflyer: 看新聞都不準 10/31 11:04
cuteneo: 他自己心裡空虛欠溫暖吧 10/31 12:13
tmhs016116: 死好阿,怎樣? 10/31 13:37
kavoR: 垃圾三寶家屬廢物法官,台灣奇蹟 10/31 14:32
armygame: 天天穿越六線道,真的會害死別人...... 11/01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