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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昨天我有po有一篇文章是針對瘋狂x客不接受7天內退貨的文章 原因是因為開立的發票為三聯式、有打統編 發票開立當下就已經將銷售稅額上傳至國稅局 所以必須要由買受人於折讓單上蓋上公司章或發票章 而一般小職員是無法拿到公司章或發票章(又或是未入帳公司不允可蓋章) 昨天有一位網友回覆說只要我是打統編就是法人,就是要蓋公司章於折讓單 為了證實我先刪除了文章,問過了我們的法務部門 針對買受人退貨有分為已列帳及未列帳的處理 相關條文請參閱台財稅第7572872號法規條文 http://ppt.cc/Bwlo 因此 未入帳則無須於折讓單上蓋公司章(或發票章),必須由營業人自行申請專案退稅 希望給大家一些參考,不用為了打上統編退貨而戰戰競競 現階段瘋x賣客依舊不給予退貨(客服千篇一律就是說要蓋章) 而財務部不針對消費者,面對如此消極的做法 也許要以法律途徑處理才會有正向反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119.1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onsumer/M.1398219050.A.DFF.html
depravity:就跟妳說"稽徵機關查明屬實"這部份不少國稅局作法是 04/23 10:54
depravity:要妳附上對方蓋章的切結書(沒人力去查) 妳一樣要蓋章 04/23 10:55
depravity:規定不是這樣 那簡單 跟妳說 我去查要順便查帳看庫存 04/23 10:59
depravity:妳想被查帳看庫存嗎? 妳老板知道他被查帳看庫存 04/23 10:59
depravity:就因為妳這想必會很高興 XD 04/23 10:59
所謂查明屬實是指買方確實沒有入帳,並且有完成退貨行為方可退稅 而蓋章折讓單就代表我入帳了,那我並未入帳何來折讓 我剛也與國稅局確認,如未入帳卻強迫蓋公司章於折讓單上是屬違法行為 至於你講到切結書的部份是指給營業人一個證明「我並未入帳」 以免我入帳了對方又申請專案退稅會造成很多的困擾 切結書部份可有可無並非條文規定 剛才也已經與對方談妥 無須在折讓單蓋章即可退還但需在發票上加註「並未入帳以及退貨原因」 再配合會計部門蓋章證實未入帳。 所以事實證明 未入帳則無須於折讓單上蓋公司章(或發票章),必須由營業人自行申請專案退稅 如果哪邊有誤歡迎指教並列明相關資料來源 ※ 編輯: lalala129 (175.181.39.118), 04/23/2014 11:55:30
depravity:官腔和現實 不過妳問題解決了就好 恭喜 04/23 14:12
lalala129:謝謝您,請會計部門蓋章比拿公司章簡單多了 04/23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