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joy:法條與實際判決解釋不完全相同 總之 包好通知UDN來收件 既然 05/08 03:16
→ najoy:用過的話記得仔細包回去 自已要存證 寄回之後看廠商怎麼說 05/08 03:16
→ najoy:如有無法恢復之損壞(不管是包材還是你不小心損壞) 廠商可以 05/08 03:17
→ najoy:跟你要求整新費用 覺得合理就付 覺得不合理就申訴或殺價 大 05/08 03:18
→ najoy:約是這樣 05/08 03:18
→ najoy:如果你想找法條的話 大約可以跟你說明一些 消保法19條規定網 05/08 03:19
→ najoy:購要給消費者7日考慮是否確定購買 一般稱為猶豫期 不等於試 05/08 03:20
→ najoy:用期 有商家自行升級為所謂的鑑賞期. 以這條來說沒有提到消 05/08 03:22
→ najoy:費者是否可試用 猶豫期是給你跟實體店面購物一樣的權利 可以 05/08 03:22
→ najoy:看. 有些店家有展示機可試用這個部份屬於商家給消費者的購買 05/08 03:23
→ najoy:誘因. 而民法259規定 解除買賣契約 雙方有義務恢復原狀才可 05/08 03:27
→ najoy:解約 也就是說你有義務把商品恢復原狀 如無法恢復 你則有義 05/08 03:29
→ najoy:務償還其價額 也就是商家所謂整新費/賠償 如有向你要求這個 05/08 03:31
→ najoy:費用 則雙方談好價碼就可以完成解除契約(你還貨/商家退款) 05/08 03:32
→ najoy:回到你的問題 法條沒有規定能不能試用 而另有一條民法可以解 05/08 03:33
→ najoy:決這個問題 目前如果有上法院的判決似乎大多是試用也可退 05/08 03:34